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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惠通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特别提示

  扬州惠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通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4〕1464号)。

  请关注2025年1月8日发行的付款环节(T+2日)及时履行支付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投资者在中标新股后,应按照本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5年1月8日(T+2日)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发起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发起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发起人”或“发起人(主承销商)”)承销。

  2、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以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发行新股,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3、在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线认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

  5、本公告一经发布,视为向参与网上认购并中标的网上投资者发出支付通知。

  2025年1月7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扬州惠通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T+1日上午,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圳工业中心311室主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彩票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彩票过程和结果在深圳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公证。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参与网上定价发行的投资者持有的认购号码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为中标号码。中标号3055个,每个中标号只能认购惠通科技a股500股。

  发行人:扬州惠通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5年1月8日

责编:戴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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