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1证券简称:克明食品公告号:2025-009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陈克明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专项贷款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在未来12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形式回购部分公共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万元(含本数)。根据回购总额的上限和下限,预计回购股份的范围为8.695,652股-17,391,3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5.06%,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披露了《回购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9号股份回购》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公布。公司回购进度公告如下:
1.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截至2025年1月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10、410、747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3.03%,最高交易价格为10.99元/股,最低交易价格为9.44元/股,总交易金额为103、925、882.7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既定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时间、股份回购数量、股份回购价格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限内回购股份:
(一)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依法披露之日起;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限制公司股票当日的交易涨幅;
(2)股票回购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收盘、股价涨跌无限制的交易日内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继续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8日
责编:戴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