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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汇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和回购进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应当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北京博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后续计划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回购价格不得超过16.18元/股(含),回购金额不得低于2.5万元(含),不得超过5.00万元(含)。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详见2024年10月9日和2024年10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博汇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4-029)和《博汇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公告号:2024-032)。

  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票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票价格上限从16.18元/股(含)调整为23.44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计划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详见2024年11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博汇科技关于调整回购股价上限的公告》(公告号:2024-041)。

  公司收到工业银行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分行(以下简称工业银行北京海淀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工业银行北京海淀分行承诺为股票回购提供不超过2万元的贷款资金。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详细信息(www.sse.com.cn)《博汇科技关于收到贷款承诺书的自愿信息披露公告》(公告号:2024-04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股份回购期间,股份回购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披露。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现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月3日,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80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85%,回购交易最高价格为21.60元/股,最低价格为14.40元/股,总交易金额为15.386.415.8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计划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有关规定,在回购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做出回购决策并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博汇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6日

责编:戴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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