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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矿业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969证券简称:海南矿业公告号:2025-0111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海南星之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星之海新材料”),无相关担保。

  ●担保金额及实际担保金额:公司向海南银行有限公司海口江东分行申请1万元营运资金贷款担保,截至2025年1月10日,实际提供担保余额44062.54万元。

  ●本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概述

  (1)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为子公司提供2024年担保的议案》。公司计划在授权期内为星之海新材料提供不超过1.2万元的担保额度。详见《海南矿业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号:2024-008)。

  本担保金额在预期金额范围内,无需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二)本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为确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海新材料业务的顺利发展,公司计划向海南银行有限公司海口江东分行(以下简称“海南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万元,担保期为担保合同约定的债务到期日起三年。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担保人:海南星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0年10月28日

  2、注册资本:3000元,316万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郭风芳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MA5TQDGD8A

  6、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基础化工原料制造、化工产品销售。

  7、注册地址:德义岭路与莲花山路交叉口东南角,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滨海大道75号洋浦新材料产业园。

  8、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8.96%的股权,海南锂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04%的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

  

  注:在上述指标中,2023年度数据已被审计,2024年1-9月的数据尚未被审计。

  10、星海新材料不是不诚实的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名称:海南矿业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江东分行

  3、债务人名称:海南星之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4、最高债权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6、担保期: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期为主合同[[海银江东流][2024][017]]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主要债权是单独偿还的,保证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终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7、担保范围: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税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评估费、检查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存款费、存款费、其他申请费等)。

  8、是否有反担保:没有

  六、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555500万元或等值外币(包括经批准的担保金额内未使用的金额和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新审计净资产的83%;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66108万美元,按2025年1月10日汇率约661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2%。以上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1969证券简称:海南矿业公告号:2025-012

  海南矿业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说明

  及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2月1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海南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海南矿业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公司内部公布了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的信息,监事会根据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相关公示和验证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和审核方法

  1、拟激励对象的公示

  2024年12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http://www.sse.com.cn)上述披露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5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验证方法

  公司监事会核实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明、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包括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的职位。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是真实的,没有虚假或故意隐瞒的情况。

  二、监事会核实意见

  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后,按照《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以下核实意见:

  1、《激励对象名单》中列出的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均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三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劳动模范工匠、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激励对象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合适的候选人;

  (2)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过去12个月内认定为不合适的候选人;

  (3)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过去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止措施;

  (四)《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以及单独或共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作为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要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月11日

责编:戴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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