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亚光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缆)、“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注册(证券监督管理许可证)〔2025〕35号)。《广东新亚光电缆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附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网站(巨潮信息网)上披露.cninfo.com.cn;中国证券网,网站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站w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站w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站wwww.zqr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站www.financialnews.com.cn;经济参考网,网站wwww.jjckb.cn;中国日报网站wwww.chinadaily.com.cn),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并备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或“广发证券”)住所,供公众查阅。
请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线上线下认购支付、回拨机制、暂停发行、弃买股份处理等。,并认真阅读今天发布的《广东新亚光电缆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以下简称《初步查询推广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1、2025年3月11日(T日),线下发行认购日和线上认购日,其中线下认购时间为9:30-15:网上认购时间为900: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2025年3月11日(T日)进行网上和线下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
2、2025年3月4日,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并符合相关投资者条件的线下投资者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参与本次初步询价(T-5日)中午12:00前提交验证材料,请登录广发证券IPO线下投资者平台(https://zczipo.gf.com.cn/)。
3、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配售。本次发行采用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线上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上发行”),结合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线上线下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和线下发行(https://eipo.szse.cn)实施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在线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证券〔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线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线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线下发行对象:线下发行对象为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金融公司、合格的海外机构投资者、私募股权基金经理等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其他法人和组织(以下简称“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6、初步询价: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25年3月5日(T-4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合格的线下投资者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价格和相应的认购数量。
初步询价前一个工作日(2025年3月4日)T-5日)上午8:30至初步询价日(2025年3月5日)T-4日)上午9日:30日前,线下投资者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并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否则不得参与查询。线下投资者在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履行内部审批流程。
线下投资者为个人的,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定价依据。
本次初步询价采用认购价格和申报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线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填写不同的报价,每个线下投资者最多填写三个报价,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120%。线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报价应包括每股价格对应的拟认购股数,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原则上,线下投资者报价后不得修改价格。如果确实需要修改价格,线下投资者应充分说明价格变更的原因、价格变更范围的逻辑计算依据、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足、(或)定价决策程序不完整等。,并将价格变更依据和(或)重新执行定价决策程序存档备查。线下机构投资者应加强报价后撤单修改价格的内部管理。如果确实需要修改价格,应重新执行定价决策程序。
线下投资者认购价格的最低变动单位为0.01元。在初步询价阶段,线下配售对象的最低认购数量设置为100万股,最低认购数量的变动单位设置为10万股,即线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最低认购数量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最低认购数量不得超过2000万股。
线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认购股数上限为2000万股,约占线下发行初始股数的46.08%。线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认真合理确定认购价格和认购数量。
原则上,线下投资者为配售对象填写的拟认购金额不得超过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说明书发表日上一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5年1月31日)的总资产和询价前的总资产。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原则上应在询价第一天前的第五个交易日(2025年2月26日,T-9日)产品总资产计算低值。
网下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本账户的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5年1月31日,不得低于证券账户和资本账户最近一个月底的总资产‰,查询前的资金余额不得低于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总资产的1‰。如果认购规模超过总资产的价值较低,发起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删除相关配售对象的报价,并提交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5年3月4日,参与新亚电缆线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参与(T-5日)中午12:00前通过广发证券IPO线下投资者平台(https://zczipo.gf.com.cn/)向赞助商(主承销商)提交验证材料。如果投资者拒绝配合验证,未能完全提交相关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线下发行的情况,发行人和赞助商(主承销商)将拒绝参与线下发行,将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或不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违反规定参与新股线下发行的线下投资者,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特别提示1:为促进线下投资者的审慎报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线下发行电子平台上增加了定价基础验证功能。线下投资者需要按以下要求进行操作:
初步询价前一个工作日(2025年3月4日)T-5日)上午8:30至初步询价日(2025年3月5日)T-4日)上午9日:30日前,线下投资者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并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否则不得参与查询。线下投资者在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线下投资者为个人的,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签字确认的定价依据。
线下投资者应根据定价依据提供的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超过建议价格范围。
特别提示2:线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个月底(2025年1月31日)如实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线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并符合保荐人(主承销商)的相关要求:
线下投资者为配售对象填写的拟认购金额不得超过其向发起人(主承销商)提交的《线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中相应的总资产金额。《线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的估值日为《招股说明书》发表之日起1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2025年1月31日)。配售对象成立不足一个月的,《线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的估值日原则上为询价前第五个交易日(2025年2月26日,T-9日)。
一旦线下投资者报价,视为承诺其在广发证券IPO线下投资者平台上提交的线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相应的总资产金额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如果不一致,后果由线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线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以促进线下投资者的审慎报价,便于核实线下投资者的资产规模:
在初步查询期间,线下投资者必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上如实填写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底的总资产金额。配售对象总资产金额的估值日为招股说明书发布日上一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2025年1月31日)。配售对象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应在查询前第五个交易日(2025年2月26日,T-9日)产品总资产金额为准。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上填写的总资产金额应与发起人(主承销商)提交的《线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相应的总资产金额一致。
线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和资产规模,合理确定认购金额,不得超过认购资产规模。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符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认购相应资产规模的,有权认定配售对象的认购无效。最近一个月底(即2025年1月31日),证券公司开立的资本账户(即2025年1月31日)线下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的资本余额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本账户(即2025年1月31日)总资产的1月底‰,询价前的资金余额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本账户总资产的1。‰。如果认购规模超过总资产的价值较低,发起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删除相关配售对象的报价,并提交中国证券业协会。
7、线下淘汰比例规定: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淘汰不符合投资者条件的初步询价结果,根据认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认购价格、同一认购价格、同一认购价格、同一认购时间(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从晚到早、同一认购价格、同一认购数量、同一认购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排序,淘汰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淘汰的认购量不得低于合格线下投资者总认购量的1%。当拟淘汰的最高认购价格部分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不再淘汰该价格上的认购。淘汰部分不得参与线下认购。
排除最高报价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剩余报价和认购数量、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仔细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和有效认购数量。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不少于10名线下投资者。
有效报价是指线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不作为最高报价部分,符合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和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只有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才能参与线下认购。发起人(主承销商)已聘请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立即见证本次发行和承销的全过程,并对线下投资者资质及其与发行人和承销商的关系、路演推广、查询、定价、配售、资金配置、信息披露等相关条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8、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初步询价后,如果发行人和赞助商(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线下投资者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排除最高报价后的剩余报价,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的公共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资者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或本次发行定价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的平均市盈率(中国证券指数有限公司最近一个月发行的静态平均市盈率),
9、限售期安排: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获得配股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是无限期的,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10、市值要求:
线下投资者:前两个交易日(2025年3月3日)开始初步询价。T-6)为基准日。科技创新创业等主题封闭运营基金和封闭运营战略配售基金在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应在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线下查询配售业务的线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在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应在6000万元(含)以上。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平均持有市值。具体市值计算规则按照《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2023〕110号)执行。
网上投资者: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制性a股和非限制性存托凭证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可于2025年3月11日(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认购。每5000元的市值可以认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认购金额。每个认购单位为500股,认购数量应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认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票数量的千分之一。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市值可用于2025年3月11日(T日)认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11、独立表达认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为其申购新股。
12、发行回拨机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在线和线下认购后,将根据在线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在2025年3月11日(T日)启动回拨机制,并调整离线和在线发行的规模。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中的“5”。本次发行的回拨机制。
13、2025年3月13日,线下投资者应根据《广东新亚光电缆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果配售对象同日获得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支付,并按规范填写备注。如果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配售对象当日全部配置新股将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配售对象获得的新股全部无效,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线下投资者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当与在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线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转让时,应在支付凭证备注栏注明认购对应的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06WXFX001382”,未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转让失败。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按照《广东新亚光电缆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彩票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5年3月13日(T+2日)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低于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70%时,线下和线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
14、暂停发行: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低于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发行新股,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具体暂停条款见《初步询价推广公告》中的“九、暂停发行”。
15、违约责任: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者全额认购或者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应当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线下投资者或者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相关项目的违规数量合并计算。在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线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线认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
16、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
股票发行概况
发行人:广东新亚光电缆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8日
责编:戴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