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于海通新城六个月持有期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投资者,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在有效保护现有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海通鑫成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募集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经与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将募集计划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并相应修改募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海通鑫成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募集资产管理计划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延长存续期计划
本集合计划的存续期限从“自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年”延长至“自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特指证券公司大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2022年3月15日,《海通新城六个月持有期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
二、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招聘说明书的修改
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招股说明书修改详见附件《海通鑫成六个月持有期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招股说明书修改前后对照表》。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招股说明书的修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本集合计划经理已履行规定程序。
本集合计划经理将根据上述内容更新产品数据的总结。
3、本集合计划的延长期限、资产管理合同和招股说明书的变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此外,本集合计划还设立了一个特殊的开放期(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8日)。在特殊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交易时间可由本集合计划的股东申请赎回。上述赎回不受六个月的锁定持有期限的限制。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上海海通证券公司的特殊开放期和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4日的认购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解释了海通新城六个月持有期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期限的相关事项。投资者想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信息,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海通新城六个月持有期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海通鑫诚六个月持有期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股说明书》、《海通鑫诚六个月持有期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股份)产品资料总结》、《海通鑫诚六个月持有期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C类股份)产品资料总结》等相关资料。
2、本公告所述的“基金”还包括适用于证券公司的大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南》要求证券公司完成变更后的大型集合产品。
3、风险提示:
(1)本集合计划自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之日起存续至2025年12月31日。同时,本集合计划为每个集合计划的份额设定了6个月的锁定持有期。资产管理合同剩余期限不足六个月的,可能面临资产管理合同在持有期限内终止的风险。
(2)集合计划经理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负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集合计划前,应仔细阅读资产管理合同、招股说明书、产品数据总结等法律文件。
4、如有疑问,请致电或登录管理人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咨询电话:9553,公司网站:www.htsamc.com。
特此公告。
附件:《海通鑫成六个月持有期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招股说明书修订前后对照表》。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6日
附件:《海通鑫成六个月持有期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招股说明书修订前后对照表》。
(一)《海通鑫成六个月持有期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这份资产管理合同同时更新了管理者的基本信息。
(二)《海通鑫成六个月持有期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股说明书修订前后文对照表》
本招聘说明书将更新管理人和托管人的基本信息、相关服务机构的信息和其他披露事项。
海通鑫诚六个月持有期债
公告暂停认购、转换转让、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025年3月6日发布公告日期
1、宣布基本信息
注:2025年3月31日,海通新城6个月持有期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将恢复认购、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另行公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管理人网站(www.htsamc.com)或拨打管理人客服热线95553咨询。
2)风险提示:公司承诺以诚信、勤勉、负责的原则管理和使用本集合计划的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投资应谨慎。请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集合计划前,应仔细阅读《海通新城六个月持有期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海通新城六个月持有期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股说明书》。请注意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与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6日
责编:戴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