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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材料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取得进展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伙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
为规范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与宁波长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的合作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我们已签订《合伙协议补充协议(一)》。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主要条款概述
1. 关联交易管理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遵循公允价值,依次参考政府定价、第三方市场价格等标准。
- 非关联交易界定:包括项目投资非领投方、平行基金联合投资等情况。
2. 合伙人会议职责
- 扩大了合伙人会议的决策权限,新增多项重大事项审议职能。
3. 管理人更替机制
- 规定了普通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程序,确保在特殊情况下能及时更换管理人,保障基金运作安全。
二、 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具有以下风险:
1. 投资周期长:股权投资通常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收回投资。
2. 流动性低:资金退出可能面临困难。
3. 收益不确定: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收益存在波动。
我司将采取如下措施控制风险:
- 加强投后管理
- 密切关注投资项目进展
-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备查文件
1. 《合伙协议补充协议(一)》
2. 宁波长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3. 私募基金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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