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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然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预测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普然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2.7万元。与去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约31万元、827.43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 公司预计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24600万元,较去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增加约31088.31万元;

  ● 公司预计2024年营业收入将达到1.78万元左右,比去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增加65万元、295.72万元左右,同比增加57.94%左右。

  1.本期业绩预测

  (一)业绩预测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报告期”)。

  (二)业绩预测

  1、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计算,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2.7万元。与去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公司将增加约31万元、827.43万元,扭亏为盈;

  2、公司预计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24600万元,较去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增加约31088.31万元;

  3、公司预计2024年营业收入将达到1.78万元左右,比去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增加65万元、295.72万元左右,同比增加57.94%左右。

  (三)本次业绩预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去年同期业绩情况

  2023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27.4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488.31万元,营业收入为112,704.28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 主营业务的影响

  2024年,公司半导体设计行业繁荣复苏,消费电子等下游市场需求带动市场复苏。公司抓住机遇,不断丰富和优化产品类别和结构,不断开拓市场领域和客户群体,根据客户需求及时开展技术和产品创新。近年来,随着公司持续高投入研发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迅速抓住新领域增量市场机遇,提高新产品的市场渗透率。此外,公司还继续提高运营效率、运营效率和业绩。2024年,公司年营业收入创历史新高,总营业收入约17.80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约57.94%。

  在产品线方面,公司基于“存储”和“存储+”平行战略,原存储产品线不断完善产品布局和工艺性能领先,重视中高端工业控制和车载客户的扩展机会,为新领域的增量机会奠定产品基础,有效扩大市场份额;“存储+”产品线下MCU产品和VCM Driver产品迅速建立了品牌知名度,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

  (二) 期间费用的影响

  公司采取多种措施,保持高强度研发投资,重视产品研发创新和技术深化,继续扩大原存储芯片领域的类别,加快产品迭代和产品性能和成本优化,加强对工业规则和汽车规则领域的投资;积极发挥特色技术优势,拓展“存储+”战略路径,不断提高公司自主研发能力,推进新产品技术和应用布局,加强公司人才梯队建设。2024年,公司人员数量较去年同期增加,研发投资等期间成本较去年同比增长30%以上。

  (三) 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

  2024年,随着下游市场繁荣程度的提高,公司所在行业市场的供求关系有所改善,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同比大幅减少。

  (四) 其他影响

  报告期内,由于年度政府补贴政策不同,公司获得的各项政府补贴和增值税附加抵免政策实施而增加的其他收入较2023年大幅增加。

  四、风险提示

  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自己的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会计,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业绩预测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性。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测数据仅为初步会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然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普然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状况自查报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普然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普冉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2025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及其摘要议案等议案(www.sse.com.cn)披露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内部人员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4年7月9日至2025年1月8日,以下简称“自检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查询证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验证的范围和程序

  1、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所有激励对象(以下简称“验证对象”)都是验证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内部信息知情人均填写《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份,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书面查询证明。

  二、核对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7名验证对象买卖公司股份。7个验证对象是公司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属于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份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份时,除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未知公司计划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

  三、结论

  在规划本激励计划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公司内部制度,严格限制参与规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及时登记接触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和中介机构,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经核实,在本激励计划的自检过程中,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所有者和激励对象使用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所有验证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无内幕交易。

  特此公告。

  普然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普然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没有

  一、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 2025年1月24日,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二) 股东大会地点:上海浦东新区申江路5005弄1号楼9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279,160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投票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长王南先生主持。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 公司在职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钱佳美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普然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普然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

  (三) 议案表决的相关情况说明

  1、股东大会议案2、3、4.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总数为特别决议议案的三项二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表决通过。

  2、股东大会议案1、2、3、四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贤云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海杰、徐晨玉

  2、 律师见证结论: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普然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7日

责编:戴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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