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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

  特别提示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友科技)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发行人”或“公司”的行业属于“C30” 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截至2025年2月13日(T-3日),上个月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6.43倍。发行价格为28.88元/股,对应发行人审计的2023年扣除后市盈率为15.70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上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6.43倍(截至2025年2月13日)(T-3日));低于2023年扣除前后上市公司的平均静态市盈率42.84倍(截至2025年2月13日)(T-3),但仍有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0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承销业务首次公开发行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发行)〔2023〕18)等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南,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市值认购定价进行。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请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认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所有股份通过互联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制性销售 公众投资者发行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市值(以下简称“市值”)(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进行线下查询和配售。

  2、发行人和海通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起人(主承销商)”或“海通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28.88元/股。投资者应在2025年2月18日(T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线认购,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在线认购日为2025年2月18日(T日),在线认购时间为9日: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为其申购新股。

  (下转A10版)

责编:戴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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