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证券时报》 邓雄鹰
昨天,《证券时报》编辑了解到,为了加强对非汽车保险业务的监督,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监管机构最近就加强对非汽车保险“报告与银行合一”监督等相关事项征求了行业意见(以下简称“新规定”)。
“报行合一”是指保险公司实际执行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与向监管部门提交的备案材料一致。非车险酝酿“报行合一”快速发展的背景是,近年来非车险业务持续快速发展,财产险公司总保费占近50%。
根据新规定,规范非汽车保险产品的开发和备案,完善费率可追溯性和调整机制,严格执行“报告与银行合一”的要求,加强数据真实性管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其中,严禁擅自修改或变相修改条款费率,严禁通过虚假中介业务直接业务收取费用。
在规范非汽车保险产品的开发和备案方面,新规定规定,财产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充足原则确定费率,合理确定附加费率,不得设定与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一致的费用水平。平均手续费率和单一手续费率的上限应在产品精算报告或其他备案材料中明确列出。
完善费率可追溯性和调整机制也非常重要。根据新规定,对于保费收入占5%以上或有特殊监管要求的产品,财产保险公司应建立定期可追溯性和动态调整机制。实际执行费率水平与备案产品费率偏差过大的,应及时调整备案,必要时停止销售相关产品。
严格执行“报告与银行合一”的要求,新规定禁止下列行为:未经报告擅自修改或变相修改条款和费率;变相突破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的利益;支付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人的费用;通过虚假列出其他费用取得费用;通过支付与保费收入挂钩的宣传费、技术支持费等变相突破费率。
新规定还提到,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非汽车保险业务财务数据的真实性管理,运营成本应真实及时记录,严禁以下行为:直接业务虚假中介业务;虚假业务和管理费;通过非法责任准备金调整业务结果;通过人工延迟费用记录调整业务结果。
据了解,非汽车保险主要是指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除汽车保险外的业务,不包括农业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参照事故保险业务。
据编辑统计,2019年~2023年,非车险保费收入分别占37.1%、39.3%、43.2%、44.8%、45.3%,2024年前11个月,财产保险公司原保费收入1.56万亿元,非车险收入7372亿元,进一步上升至47.4%。这一比例预计将在未来继续上升。
随着非车险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为了抢占市场,突出了恶性竞争问题,促进非车险业务健康发展的呼声越来越高。
1月15日,PICC财产保险、平安财产保险、太平洋财产保险、人寿财产保险等十家财产保险公司在“发挥‘两器’功能协商高质量发展研讨会”达成六项共识,其中一项是实施非汽车保险行业自律要求,探索关键领域“一体化”,努力创造公平、标准化、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此前,“报行合一”已在汽车保险领域实施。自2023年以来,人身保险逐步从银行保险渠道推广,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保险公司降低费用、提高效率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
非汽车保险的“报行合一”有利于规范行业健康发展,促进保险公司降低运营成本,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然而,非汽车保险业务复杂,“报行合一”的实施面临着许多问题。据了解,非汽车保险的“报行合一”可以逐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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