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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惠通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和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

  特别提示

扬州惠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通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会许可证)注册。〔2024〕1464号)。

本次发行最终针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线下询价合格投资者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制a股或非限制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上发行”)相结合。

发行人与发起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发起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发起人”或“发起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3512.00万股发行股份。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以下简称“四个值”),因此发起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初始战略配售金额为526.80万股,占发行金额的15.00%。根据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申万宏远汇通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汇通科技员工资产管理计划”)。汇通科技员工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金额为351.20万股,占发行股份数量的1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金额的175.60万股将返还线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265.25万股,占战略配售数量扣除后发行量的71.67%;网上发行的初始数量为895.55万股,占战略配售数量扣除后发行数量的28.33%。

根据扬州惠通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发行人和赞助商(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因为网上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为8466.52839倍,高于100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额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632.20万股)将从线下回拨到线上。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1633.05万股,占扣除最终发行股票的比例;网上最终发行量为1527.7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总发行量的48.33%。回拨后,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奖率为0.020149165%,有效认购率为4.962.9845倍。

请关注2025年1月8日的发行流程和支付环节(T+2日)及时履行支付义务:

1、2025年1月8日,线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者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天发行多只新股时,配售对象均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支付,并按规范填写备注。

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2、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获得配股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是无限期的,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当线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在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12个月,限制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限制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

3、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以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发行新股,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4、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者全额认购或者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资金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应当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线下投资者或者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相关项目的违规数量合并计算。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并列入限制名单,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线下投资者不得参与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并列入限制名单,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5、本公告一经发布,视为向已参与线下认购的线下投资者发出支付通知。

一、战略配售的最终结果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四个值”,因此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申万宏源惠通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惠通科技员工战争配置资产管理计划”)。惠通科技员工战争配置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置金额为351.20万股,占发行总额的1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额为526.80万股,占本次发行额的15.00%,最终战略配售额为351.20万股,占本次发行额的10%。初始战略配售额与最终战略配售额之间的差额为175.60万股,将回拨线下发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T-3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全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如果初始付款金额超过最终分配金额对应的多余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25年1月10日支付(T+4日)前,按原付款路径退回。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结果按照发行人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签订的《战略配售协议》的有关规定确定如下:

  注: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二、线下发行认购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线下发行认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0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2023〕11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279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4〕237)等相关规定,发起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线下认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验证和确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认购结果,发起人(主承销商)做出以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线下认购工作于2025年1月6日(T日)结束。经核实确认,根据《发行公告》披露的263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5544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均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线下认购,线下有效认购数量为564390万股。

  (二)线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扬州惠通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创业板上市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以下简称“初步查询推广公告”)发布的线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对线下发行股票进行初步配售,各类线下投资者有效认购和初步配售结果如下表所示:

  注意:如果总数与每个子项的数值之和尾数不一致,则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上述初步配售安排和结果符合《初步询价推广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本次配售未产生剩余股份。有关最终配售对象的分配,请参阅“附表:线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清单”。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果线下投资者对本公告公布的线下初步配售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3楼

  联系电话:021-54047165、021-54047376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扬州惠通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5年1月8日

责编:戴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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