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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联机械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上接A9版)

  (4)《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40065.70万元。本次发行价格19.08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41613.48万元,扣除预期发行费用5.435.15万元(不含增值税、印花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36.178.33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5)本次发行遵循以市场为导向的定价原则。在初步查询阶段,线下投资者应根据实际认购意图进行报价。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应根据初步查询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和拟认购数量、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发行人所在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状况、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为19.3245元/股。任何投资者参与认购的,视为已接受发行价格。如果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本次发行上市后可能有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中包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有效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不能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和主板市场的风险,认真研究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充分考虑风险因素,认真参与新股发行。

  6、根据发行价格19.08元/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41613.48万元。扣除预期发行费用5435.15万元(不含增值税、印花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6178.33万元。如果尾数有差异,就是四舍五入造成的。本次发行存在风险,净资产规模因募集资金而大幅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

  7、如果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当或短期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或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的风险,导致发行人估值水平下降,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8、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其配股数量 10%的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中,90%的股票是无限期的,可以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发行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在战略配售方面,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配股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

  9、网上投资者应当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认购新股。

  10、2025年1月20日,线下投资者应根据《亚联机械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者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天发行多只新股,配售对象当天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支付,并按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按照《亚联机械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彩票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5年1月20日(T+2日)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

  11、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以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发行新股,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12、线下投资者应当根据行业监管要求和资产规模合理确定认购金额,不得超过资产规模认购。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者全额认购,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应当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线下投资者或者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相关项目的违规数量合并计算。在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线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线认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

  13、任何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离线发行或在线发行进行认购。所有参与初步查询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都不能再参与在线发行。

  14、线上线下认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整体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调整线上线下发行规模。

  15、本次发行结束后,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方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未经批准的,发行股份不得上市,发行人将按发行价格和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

  16、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期,有关限期承诺和限期安排见招股说明书。上述股份限制安排是有关股东根据发行人的治理需要和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自愿承诺。

  17、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的任何决定或意见都没有表明他们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相反的声明都是虚假陈述。请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18、投资者一定要注意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出现以下情况时,会协商采取暂停发行措施:

  (1)线下认购总量小于线下初始发行数量;

  (2)网上认购不足,认购不足部分回拨线下后,线下投资者未能全额认购;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发行;

  (5)根据《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责令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暂停或暂停发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如发生上述情况,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发行,并及时宣布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投资者已支付认购款的,发行人、发起人(主承销商)、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支付投资者的退款。暂停发行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后,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选择机会重启发行。

  19、拟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投资者,必须认真阅读2025年1月8日(T-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巨潮信息网)上披露.cninfo.com.cn;中国证券网站w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站w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站wwww.zqrb.cn;网站wwwww,中证网.cs.com.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站www.financialnews.com.cn;经济参考网,www网站.jjckb.cn;CN,中国日报网,网址.chinadaily.com.cn)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风险因素,判断其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认真做出投资决策。受政治、经济、行业、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造成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存在影响本公告发布的重大事项。发起人(主承销商)应保留对本公告及本发行的相关问题的最终解释权。

  21、本次投资风险专项公告并不能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所有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和风险,理性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发行人:亚联机械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5日

责编:戴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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