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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技创新委员会50成分交易开放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认购、赎回业务公告

  2025年3月5日发布公告日期

  1.公布基本信息

  2.办理日常认购赎回业务的时间

  基金管理人将于2025年3月10日起办理基金认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基金份额的认购和赎回,具体处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的要求暂停认购和赎回的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如果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发生变化,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情况对上述开放日和开放时间进行相应调整,但在调整实施前,应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公布。

  3.日常认购业务

  3.1限制认购股份

  1、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应为认购和赎回单位的最小整数倍。目前,基金的最小认购和赎回单位为300万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市场变化和投资者需求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

  2、基金管理人可以设定认购股份的上限,以控制当天认购的总规模。详见更新的招股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日或单笔认购份额上限和净认购比例上限。有关详细规定,请参阅更新的招聘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认购申请对股票基金股东利益构成潜在的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可以设定单一投资者认购股份上限或基金单日净认购比例上限,拒绝大认购,暂停基金认购,有效保护股票基金股东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投资经营和风险控制的需要,采取上述措施来控制基金的规模。详见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的经营、市场状况和投资者的需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认购数量或比例限制,或增加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认购赎回代理机构可以按照不超过0.50%的标准收取佣金,包括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收取的相关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股份限制

  1、投资者赎回的基金份额应为认购和赎回单位的最小整数倍。目前,基金的最小认购和赎回单位为300万份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市场变化和投资者需求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

  2、基金管理人可以设定赎回份额的上限,以控制当天赎回的总规模。详见更新的招股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详见更新的招股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的经营、市场状况和投资者的需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的数量或比例限制,或新的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在调整实施前,必须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

  4.2赎回费率

  当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认购赎回代理券商可以按照不超过0.50%的标准收取佣金,包括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收取的相关费用。

  5.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认购赎回代理券商如下:

  中泰证券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公司、渤海证券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公司、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国鑫证券有限公司、国投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公司、东兴证券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有限公司、东北证券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西南证券有限公司

  本基金如有认购赎回代理券商变更,将另行公告。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5年3月10日起,基金管理人应通过规定的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迟于半年和年度最后一天的第二天,在规定的网站上披露半年和年度最后一天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需要提示的其它事项

  (1)本公告仅说明本基金开放日常认购和赎回业务的相关事项。如果投资者想了解本基金的详细信息,请参考本基金的招股说明书。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800)了解本基金认购赎回业务的相关事宜。

  (3)本公司将另行公布本基金上市交易情况。

  (4)认购赎回原则

  1)本基金采用股份认购和股份赎回的方式,即以股份申请认购和赎回;

  2)本基金的认购对价和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等对价;

  3)提交认购赎回申请后不得撤销;

  4)认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和规定;

  5)申请认购赎回业务时,应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经营的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原则,或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则及其变更,不违反法律、法规,对持有人利益没有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定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

  (5)认购和赎回程序

  1)申请认购和赎回的方式

  投资者必须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按照认购赎回代理券商或基金管理人规定的程序申请认购或赎回。

  投资者在提交认购申请时,必须根据认购赎回清单准备足够的认购对价,否则提交的认购申请无效。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否则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投资者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股说明书的前提下,应当提交的文件和程序、时间和规则,以当时各认购赎回代理券商或基金经理的具体规定为准。

  2)确认认购买和赎回申请

  在正常情况下,投资者的认购和赎回申请应在受理日确认。投资者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认购对价的,认购申请失败。如果基金股东持有的可用基金股份不足或未能按要求准备足够的现金,或者基金投资组合中没有足够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认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接受认购赎回申请并不意味着该申请一定成功,而只意味着认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确实收到了该申请。认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关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当及时查询认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妥善行使其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根据现行结算规则,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可以自当日起出售,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可以自当日起出售。

  3)清算、交付和登记认购和赎回

  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等对价的清算、交付、登记规则适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参与各方的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T日认购成功后,登记机构应在T日收盘后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分股和基金份额的结算登记和现金替代清算;T+1日办理现金替代结算和现金差额结算;T+2日办理现金差额结算,并将结果发送给认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

  投资者在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应在T日收盘后注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和基金份额,并清算现金替代;在T+1日处理现金替代和现金差额清算;在T+2日处理现金差额,并将结果发送给认购赎回代理经纪人、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

  投资者应当按照基金合同和认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现金差额、现金替代和现金替代补偿。因投资者原因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现金差额、现金替代或现金替代补偿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向投资者追偿基金的利益,并要求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基金股东或基金资产的损失。

  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付过程中发现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的有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处理。

  4)基金管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基金股份认购赎回程序、清算交付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和规则,无需召开基金股东大会审议。

  (6)风险提示:

  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由于证券市场波动,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招股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信息总结等信息披露文件,充分了解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合理判断市场,独立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独立决策意愿、时间、数量等投资行为,承担基金投资的各种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独特风险等风险。本基金的独特风险包括:(1)投资科技创新板股票的风险。包括科技创新板企业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监管规则变化风险等。(2)指数化投资的风险,包括指数回报与股市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指数波动的风险、成份股权重大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到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值计算错误的风险、指数变更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等。(3)ETF运营的风险包括股票认购造成的风险、参考IOPV决策退市风险等。;(4)本基金投资特定品种的独特风险,包括参与股指期货交易风险、国债期货交易风险、股票期权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存托凭证投资风险、融资转换证券贷款业务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了仅投资于国内市场股票的其他基金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上海科技创新委员会50个成分指数,其风险回报特征类似于目标指数所表示的市场组合的风险回报特征。

  本基金的具体风险详见招股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在现行结算规则下,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可以自当日起出售,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可以自当日起出售。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仔细阅读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不时更新,确保在参与本基金的认购、赎回和交易之前,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并清楚地了解相关的规则和流程。投资者一旦认购或赎回本基金,即认可基金认购和赎回所涉及的证券变更登记方式,以及认购和赎回所涉及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等相关交付方式。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投资者对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负责。此外,基金以1.00元的初始面值筹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单位份额净值低于1.00元的初始面值。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基金投资者可能获得更高的回报或损失本金。投资是有风险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招股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信息总结。

  基金经理按照履行职责、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能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回报。基金过去的表现并不意味着它未来的表现。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表现不构成基金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5日

  上证科技创新板50成份交易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公告提示性公告

  万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和董事保证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中包含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2025年3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告全文于2025年3月5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上上市,上海科技创新板50成分交易开放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50科技创新;扩张简称:科技创新板50ETF基金,基金代码:58840)(www.wjasset.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参考。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888-0800)咨询。

  基金经理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负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和收益特征,并做出仔细的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5日

  关于新增华西证券的机构

  万家中证港股通创新药交易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启动式指数

  联系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西证券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公司、东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述机构”)签订的销售协议,公司自2025年3月6日起增加上述机构,办理万家中国证券交易所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万家中国证券交易所创新药ETF发起式联接;基金代码:A类:023481,C类:023482)销售业务。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9日,1万家中证港股通创新药ETF发起联系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投资者可以在上述机构办理1万家中证港股通创新药ETF发起联系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基金成立后也可以办理认购、赎回、固定投资等业务。具体费率以上述机构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细节:

  1、华西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4

  网址: www.hx168.com.cn

  2、东莞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3、东吴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4、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0800

  网址:www.wjasset.com

  风险提示:投资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经理承诺诚实、勤勉、责任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承诺基金投资最低收益,也不保证基金投资利润,请投资者充分考虑风险,投资决策后,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由投资者承担。

  特此公告。

  万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五日

责编:戴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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