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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贤丰控股有限公司 公告可能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风险提示

  证券代码:002141证券简称:*ST贤丰公告号:2025-009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3.第六条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交易退市风险预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预警公告,并在第一次风险预警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预警公告。本公告是公司的第二次风险预警公告。请合理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2024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预警及其他风险预警及停牌复牌的公告》(公告号:2024-03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9日起实施退市风险预警。2024年《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3.在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况下,公司股票有终止上市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涉及的财务终止上市情况如下表所示:

  

  1、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3.12条规定:

  “上市公司触及本规则第9.3.第一条第一款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告后,下一年度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告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总利润、净利润和净利润为负,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不能表达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总利润、净利润和净利润为负,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后期末的净资产为负。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能发表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因破产重组、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不能按照有关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一半以上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然符合第9.3.第八条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告。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经本所批准。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2024年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份可终止上市。

  二、风险提示

  1.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发布了《2024年度业绩预测》,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总利润、净利润和净利润均为负值,扣除后营业收入为3.4万元–4.000.00万元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计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审计扣除后营业收入是否高于3亿元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如果公司2024年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3.根据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7日

责编:戴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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