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2证券简称:索通发展公告号:2025-008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通齐力)、佛山鑫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鑫源”)、陇西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陇西索通”)、山东索通创新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通创新)、甘肃索通盛源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通盛源)是索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其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本公司为索通齐力、佛山新源、陇西索通、索通创新提供的担保金额分别为2.0万元、1.000万元、8.00万元、3万元;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峪关预焙阳极”)控股子公司为索通盛源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实际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36076.50万元(含本次)、159.91万元人民币(不含此次)、人民币51000万元(不含此次)、人民币143万元,666.59万元(不含此次)、50400万元人民币(不含此次)。
●本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没有。
●逾期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批准的担保金额与实际担保余额之和为12776.02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26.75%;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674,291.02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9.67%。
一、担保概述
2025年2月,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授信业务提供了以下担保:
单位:万元
2025年2月,公司子公司间新增担保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2024年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的信用要求,为金融机构综合信用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0亿元(含等值外币)。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索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及相关授权的公告》(公告号:2024-026)。
本担保属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为索通齐力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606.50万元(含此次),未使用的担保金额为51000万元,其他索通齐力股东未提供担保;为佛山新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59.91万元(不含此次),未使用的担保金额为1.9万元,佛山新源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为陇西索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1.00万元(不含此次),未使用的担保金额为4.2万元,陇西索通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为索通创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3.66.59万元(不含此次),未使用的担保金额为5.5万元,其他索通创新股东未提供担保;为索通盛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8.900万元(含此次),未使用的担保金额为64.500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是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和子公司之间的担保。由于担保频率较高,金融机构大多以合同提交审批时间为签订时间。同时,为了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每月总结并披露实际担保情况。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
1.担保人名称: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山东省德州市临沂县恒源经济开发区新104国道北侧117号
3.法定代表人:郎光辉: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00MA3CTTP85R
5.注册资本:264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6-12-22
7.经营范围:碳材料的生产和销售;碳材料生产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8.主要财务数据一年又一期:
单位:万元
9.索通齐力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索通齐力没有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重大事项。
(二)佛山鑫源电子有限公司
1.担保人名称:佛山鑫源电子有限公司
2.住所:佛山市南海西樵科技产业园
3.法定代表人:范本勇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75660361T
5.注册资本:人民币2083.734万元
6.成立时间:2003-08-15:
7.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容器、锂电池、石墨负极材料;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一年又一期:
单位:万元
9.佛山鑫源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佛山新源没有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重大事项。
(三)陇西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陇西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长安路中医药科技孵化中心410室
3.法定代表人:董志军: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2MA7CW91A8H
5.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0万元
6.成立时间:2021-11-30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电(配电)电力业务。(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石墨、碳产品制造、废沥青再生技术研发、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炼焦、石油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和产品;销售石墨和碳产品。(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应当依法独立开展营业执照)
8.主要财务数据一年又一期:
单位:万元
9.陇西索通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陇西索通没有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重大事项。
(四)山东索通创新炭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山东索通创新碳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山东省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张东公路东侧
3.法定代表人:王素生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0MA3CFM49CCFM
5.注册资本:人民币69元,162.2549万元
6.成立时间:2016-08-18:18
7.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阳极碳块、碳纤维、碳复合材料、碳产品的烘焙;记录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8.主要财务数据一年又一期:
单位:万元
9.索通创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索通创新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重大事项。
(五)甘肃索通盛源碳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甘肃索通盛源碳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甘肃省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
三、法定代表人:朱世发: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200MA7KMLE39FF
5.注册资本:288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22-03-300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电(配电)电力业务。(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石墨及碳产品制造、非金属矿产及产品销售、耐火材料生产、非金属矿产品制造、电子特种材料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耐火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石墨及碳产品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电子特种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及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应当依法独立开展营业活动)
8.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9.索通盛源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索通盛源没有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重大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担保合同
保证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主债务在所有主合同项下最终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内结束(或债权人预付款之日)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
(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最高担保合同
保证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自独立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转让费、公告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三)佛山西樵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担保合同
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自独立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贵金属租赁合同约定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及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出费、汇率损失(汇率变更造成的相关损失)、贵金属价格变更造成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借出人按照主合同行使相应权利产生的交易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最高担保合同
担保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自主合同签订之日起,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履行债务期限届满后三年停止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本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等有效法律文件在延迟履行期间应当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提前支付的相关手续费、电信费、杂费、受益人在信用证下拒绝承担的相关银行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五)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最高担保合同
保证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如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六)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最高担保合同
保证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自独立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转让费、公告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七)嘉峪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合同》
保证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税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评估费、聘请第三方收取的费用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索通齐力、佛山新源、陇西索通、索通创新、索通盛源是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以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确保其业务的可持续稳定发展;本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具有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公司对上述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上述公司的其他股东没有同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担保金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担保金额预计及相关授权综合考虑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担保人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六、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77,656.02万元(担保总额是指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金额内未使用金额与实际担保余额之和),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26.75%,实际担保余额为674,291.02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9.67%;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57,166.02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23.11%,实际担保余额为653,801.02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6.03%;公司不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到目前为止,公司还没有逾期的外部担保。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责编:戴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