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1证券简称:豫光金铅公告号:2025-01010
债券代码:110096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豫光”)
●担保金额和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上海玉光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750万元(不含担保金额)
●本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一、保证情况概述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玉光提供不超过8万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代表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签字事宜。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年1月23日和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发布的《关于2025年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期的公告》(公告号:临2025-004)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临2025-009)。
(2)上海玉光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于其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与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最高担保合同,为上海玉光提供5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实际为上海玉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750万元(不含担保金额)。上述担保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担保人名称: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913100009183646L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成立时间:2014年1月28日
4、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888弄1号3楼303室-K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李晓东
7、主要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监测化学品、民用爆炸物、易制毒化学品除外)的进出口业务、矿产品、金银首饰、珠宝、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木材、钢材、办公自动化设备、通信设备批发零售、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商业信息咨询。【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公司持有上海豫光100%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豫光资产总额为484、671、246.14元,总负债256、441、544.78元,净资产228、229、701.36元,资产负债率为52.91%;2023年1月至12月,利润总额为59、580、136.62元,净利润为48、748、064.43元(上述合并报表数据已经审核)。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上海豫光总资产838、026、501.91元,总负债581、643、459.51元,净资产256、383、042.40元,资产负债率69.41%;2024年1月至9月利润总额为44、760、939.82元,净利润为29、144、254.48元(上述合并报表数据未经审核)。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为上海豫光提供担保签订的《最高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人:河南豫光金铅有限公司
2、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债务人:上海玉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金额
(1)保证人担保的主要债权为2025年2月26日至2028年2月26日(包括开始日和到期日),在人民币(资本:5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债权人根据与债务人签订的本外币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担保协议、商业承兑汇票担保业务合同、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外汇结算协议等金融衍生产品协议及其他融资文件(以下简称主合同)享有债务人的债权,债权人通过应收款链平台为债务人办理的应收款转让(回购)业务、应收款保兑业务、债务人因履行保兑义务而享有的债务人的债权,无论上述债权在上述期限届满时是否已到期。
上述期限仅指债务发生时间。应收款保兑业务的债务发生时间是指债权人确认保兑的时间。商业承兑汇票保证业务的债务发生时间是指债权人在商业票据上签字并记录的保证日期。上述业务的预付款或因此形成的贷款发生在债权人履行保兑/保证义务的情况下。因此,预付款/贷款时间不受本条约定期限的限制。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当日的销售价格转换。
(2)债务人可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申请上述信贷资金和银行信贷的回收。各业务的起始日期、到期日、利率和金额以主合同的贷款凭证或相关债权凭证为准。
(3)债权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发放贷款和提供其他银行信用时,不需要逐一办理担保手续。
(4)货币不限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发生的业务,保证人对原货币债务承担保责任。
5、保证担保范围
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包括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如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因汇率变化实际超过最大余额。
6、保证方式
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7、保证期间
(1)保证人保证期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担保期为债权人预付款之日起三年。
(3)商业票据贴现保证期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为债权人履行保兑义务形成的债务人贷款到期日起三年。
(5)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延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限自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发生法律、法规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应当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保证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上海玉光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有效控制其日常业务活动的风险和决策,及时控制其信用状况,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担保总额为28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58%;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包括未使用的担保金额与实际担保余额之和)为1.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5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0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99%。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
责编:戴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