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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博杰转债”
**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博杰转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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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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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事宜**
“博杰转债”的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操作建议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 **转股规则**
- 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
- 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
-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
-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规定,在转股当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 **转股股份上市流通**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即可申请转股。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新增股份可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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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1. **赎回截止日期提醒**
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4月24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博杰转债”将被按照100.70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请“博杰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完成转股。
2. **市场波动风险**
本次“博杰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质押或冻结债券的风险**
投资者持有的“博杰转债”若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建议在2025年4月24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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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博杰转债”的核查意见。
3.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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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部门**
- **联系人**:黄璨、张王均
- **电话**:19925535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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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人员交易情况说明**
经核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博杰转债”上市日至赎回日前一日(即2023年7月14日至2024年4月24日)期间不存在直接参与可转债交易或变相参与可转债投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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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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