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或误导信息。
重要提示:
● 公司股票在2025年4月16日、17日、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 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核查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经营状况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管理秩序稳定,没有影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件。
(二) 重大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等事项。
(三) 媒体报道与市场传闻
目前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前期披露的信息均保持有效且无须更正。
(四)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在异常波动期间没有进行股票交易。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筹划中的重大事件,也未获得任何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责编:戴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