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58证券简称:兴新新材料公告号:2025-007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形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得超过26.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得低于2.5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巨潮信息网》2024年7月9日公司披露。(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9号的有关规定,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计划已实施的,回购结果和股份变更公告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本次回购的相关信息现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7月1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首次回购公司5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巨潮信息网2024年7月19日披露的公司。(www.cninfo.com.cn)第一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9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底的回购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超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如果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公司将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巨潮信息网》2024年8月30日披露的具体内容(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和回购进度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累计数量为2.368、89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92%,最高交易价格为23.00元/股,最低交易价格为18.08元/股,总交易金额为49.973、917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是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回购计划中规定的26.00元/股。
公司回购股份的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计划中回购金额的下限,不超过回购金额的上限。回购公司股份的实际回购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至2025年2月25日。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后,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制定的回购计划。
二、二。股份回购实施与股份回购计划无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9回购股份和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回购计划,实际回购与回购计划无差异,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回购计划。
3、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实施后,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也不会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配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计划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不得买卖公司股份,也不得与回购股份计划中披露的增减持股计划不一致。
5.股份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期限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限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决策过程中依法披露之日起;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限制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
2、股份回购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股价无涨跌限制的交易日内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股份回购计划已经实施。公司股份回购数量为2、368、8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股份回购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相关计划尚未实施,公司总股本也未发生变化。股份回购成功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如果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目的,或者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目的,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7.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和风险提示
公司回购的所有股份都存放在公司回购的特殊证券账户中。在储存期间,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增加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不得质押或出借。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未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目的的,部分未授予或转让的股份将依法取消。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绍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责编:戴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