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7证券简称:格灵深瞳公告号:2025-017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当的时间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回购价格不得超过16.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得低于4.00万元(含),不得超过8.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具体处理股份回购的相关事宜。
详见2024年8月24日和2024年8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的计划》(公告号:2024-029)、《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公告号:2024-03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2025年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0股。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3.058、3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最高购买价格为15.00元/股,最低购买价格为10.34元/股,支付总资金4.038.0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第三,其它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7号——股份回购》等有关规定,在回购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做出回购决策并实施,并根据股份回购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
责编:戴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