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泰新材")于2024年3月8日举行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可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利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9.9亿元(含本次),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所有理财产品的选择和购买均经过严格的风险评估,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规定。
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采取了多项风险控制措施:
1. 子公司负责具体操作,实时监控理财产品情况;
2. 公司合规法务部门进行法律审查;
3. 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4.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随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5. 持续督导机构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通过上述现金管理措施,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同时,该行为并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所有操作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
责编:戴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