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10版)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876.15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公开发行量的70%;初始在线发行数量为3756.9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最终在线和离线发行的数量将根据回拨确定。
(三)发行价格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和拟认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在行业、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5.30元/股。
(四)筹集资金
发行人募集的投资项目预计将使用募集资金66,100.00万元。根据发行价格为5.30元/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78084.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284.8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67,800.08万元。如果尾数有差异,则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五)回拨机制
2025年1月14日(T日)15日,本次网上网下认购:00同时结束。认购结束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在线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并调整离线和在线发行的规模。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在线投资者的初步有效认购倍数来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认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之间的差额为0万股,将回拨至线下发行。
(2)网上、线下全额认购的,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不超过50倍的,不启动回拨机制;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50倍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线下回拨到线上,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上述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扣除战略配售数量计算。
(3)如果在线发行未获得全额认购,可以拨回线下投资者。线下回拨后,如果有效报价投资者未能全额认购,则暂停发行。
(4)网下发行未取得全额认购的,不足部分不回拨网上,暂停发行。
2025年1月15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T+1日)在《富岭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认购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认购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份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无限期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得配股限制不少于12个月,限制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7)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线上线下发行认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果发行受到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发行人和赞助商(主承销商)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并修改发行日程;
3、如因线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线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线下认购,请及时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
(八)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三、战略配售
(一)参与者
在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正在考虑管理措施、《业务实施细则》、综合确定投资者资质和市场状况后,主要包括:
(1)与发行人经营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订配售协议。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验证详见2025年1月13日(T-1日)东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富岭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参与主板战略配售投资者专项验证报告和富岭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参与主板战略配售投资者专项验证事项的法律意见。
(二)战略配售的分配结果
截至2025年1月8日(T-4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按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本次发行的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注1:总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尾数之间的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战略配售股份回拨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额为209.95万股,占本次发行额的15%,最终战略配售额为209.95万股,占本次发行额的15%。
(四)限售期安排
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
四、线下发行
(一)参与者
经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确认,线下查询有效报价投资者470人,管理配售对象6185人,相应有效报价24090350万股。参与初步查询的配售对象可以通过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和有效认购数量。
(二)线下认购
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必须通过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参与线下认购。通过该平台以外的方式认购的,视为无效。
1、线下认购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T日):30-15:00.参与线下发行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通过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将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输入认购记录。认购记录中的认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5.30元/股,认购数量应等于初步查询时提供的有效报价对应的“拟认购数量”。线下投资者将所有参与认购的配售对象输入认购记录后,应一次性提交。一旦线下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认购,将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正式认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2、线下认购阶段,线下投资者无需缴纳认购资金,分配后于2025年1月16日(T+2日)缴纳认购资金。
3、配售对象只能参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的线下认购。配售对象全名、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认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写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信息不一致而产生的后果,由配售对象承担。
4、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或全额认购的投资者,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线下初步配售
2025年1月3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T-7日)发布的《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中确定的初步配售原则,为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线下认购的配售对象提供了线下发行股票的初步配售,并将于2025年1月16日(T+2日)发布的《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了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25年1月16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www.chinadaily.com.cn)披露《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包括获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名称、每个线下投资者报价、每个配售对象认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配售数量、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或实际认购数量明显低于拟认购数量的投资者信息。《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一经发布,视为已向参与线下认购的线下投资者发出支付通知。
(五)支付认购资金
2025年1月16日(T+2日)8:30-16:00、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得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线下发行账户全额支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于2025年1月16日支付(T+2日)16:00前到达时,认购资金不足或未及时到达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请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1、应缴纳认购款的计算
每个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2、认购款项的支付及账户要求
线下投资者应按照以下原则转移资金。如果不符合相关要求,配售对象将无效配置新股。
(1)线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当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者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所获得的所有股份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天发行多只新股时,所有配售对象均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均无效。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他们必须分别全额支付每只新股,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果同一天获得多只新股,如果只汇出总金额,合并支付将导致入账失败,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线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转让时,应在转让凭证备注栏注明认购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06WXFX001356”。如果未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转让失败。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银行开立了线下发行专户,收取配售对象转让的认购资金。配售对象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所属开户银行列在下列银行系统中的,认购资金应当在同一银行系统中转移,不得跨银行转移;配售对象注册的银行账户不列入下列银行系统的,认购资金统一转入中国工商银行线下发行专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注:上述账户信息如有更新,以中国结算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可登录“www.chinaclear.cn-查询服务支持-业务信息-银行账户信息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线下发行专户信息表。
(5)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配售对象获得的新股全部无效。
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支付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无效处理其所有初步获得的新股,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发起人(主承销商)承销。扣除最终战略配售后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后,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时,将暂停发行。
3、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分配资金的有效分配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分配的配售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视为违约,在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4、如果初步配售对象支付的认购金额大于初步配售金额对应的认购金额,2025年1月17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T+3日)将认购款退还配售对象至原付款账户,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支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支付的认购款金额。
5、冻结期间线下投资者认购资金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6、就像一个配售对象在同一天分配多只新股一样,一定要分别全额支付每只新股,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果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配售对象当天全部分配的新股将无效,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六)线下发行限售期安排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份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无限期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发行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将见证本次发行的发行和承销过程,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2、发起人(主承销商)特别提醒:投资者持股比例达到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的,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配售对象已参与线下报价、认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线上认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线下投资者提交的配售对象管理的相关账户,监控配售对象参与网上认购的行为。
4、违约处理: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未参与认购或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应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相关项目的违规数量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线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五、网上发行
(一)网上认购时间
网上认购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T日):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为其认购新股。重大突发事件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发行的,按照认购当天的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的数量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5.30元/股。网上认购投资者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认购。
网上发行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的。战略配售回拨和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3756.90万股。2025年1月14日(T日)9日,保荐人(主承销商):15-11:30,13:00-15:00期间,“富岭股份”的初始网上发行量为3756.90万股,作为该股唯一的“卖方”,输入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专用证券账户。
(三)认购简称及代码
认购简称“富岭股份”;“001356”认购代码。
(四)网上投资者认购资格
2025年1月10日,在网上认购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除外)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购买网上发行的股票。
2025年1月10日,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的市值(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日均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合并计算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是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所有“有效身份证件号”都是一样的。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的市值按照其证券账户中包含的股份数量和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网上认购金额,市值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可以参与新股认购。每5万元的市值可以购买一个认购单位,不足5万元的部分不计入认购金额。每个认购单位为500股,认购数量应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可认购上限和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37500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场价值合并计算在投资者持有的市场价值中,证券公司转换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场价值合并计算在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场价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和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场价值并参与认购。不合格、休眠、取消证券账户的市场价值不计算。非限制性A股和非限制性存托凭证股份的司法冻结和质押,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限制,不影响证券账户持有市场价值的计算。
(五)认购规则
1、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离线发行或在线发行的一种方式进行认购。所有参与离线查询、认购和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次参与在线认购。如果投资者同时参与离线和在线认购,在线认购部分为无效认购。
2、每个认购单位有500股,超过500股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37500股。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认为认购量超过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认购上限的新股认购无效,自动撤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无效处理认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认购额度。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只能使用市值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新股认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有效认购投资者的第一个市值证券账户,其余认购无效;每只新股发行,每个证券账户只能认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新股认购的,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的投资者的第一次认购为有效认购,其余为无效认购。
4、不合格、休眠、注销、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网上发行认购。如果上述账户参与认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进行无效处理。
(六)网上认购程序
1、开户登记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开通主板市场交易权限。
2、市值计算
2025年1月10日,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要参与(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制性a股和非限制性存托凭证的日均市值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的日均市值计算。有关市场价值计算标准的详细信息,请参阅《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认购的投资者,应于2025年1月14日(T日)前在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认购程序与在二级市场购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在认购时间内(T日,2025年1月14日,9日,:15-11:30、13:00-15:00)各证券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网认购委托。
(1)投资者面对面委托时,填写认购委托单的内容,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资本账户卡(确认资本存款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资金)到认购人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处理人员检查投资者交付的文件,审核后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的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一旦接受投资者的认购委托,不得撤销订单。
(4)网上投资者应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代表其申购新股。
(5)投资者在网上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
(7)确定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方法
1、如果网上有效认购总额小于或等于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抽签。所有配号均为中标号,投资者按有效认购数量认购股票;
2、如果网上有效认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数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将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然后通过抽签确定有效认购中标申报号,每个中标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和抽签
如果网上有效认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的总量,则通过抽签确定中奖号码进行配售。
1、认购配号确认
2025年1月14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认购情况确认有效认购总额,每500股配置一个认购号,所有有效认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置,直至最后一次认购,并将配置结果传递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5年1月15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认购人应到原委托认购的交易网点确认认购编号。
2、公布中签率
2025年1月15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T+1日)在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www.chinadaily.com.cn)网上发行中签率在《网上认购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
3、摇号抽签字,公布中标结果
2025年1月15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主持抽签,确认抽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当天将抽签结果传递给各证券交易网点。2025年1月16日,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T+2日)将在巨潮信息网上进行(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www.chinadaily.com.cn)在《网上彩票中奖结果公告》中公布中奖结果。
4、确认购股数量
认购人根据中签号确认认购股数,每个中签号只能认购5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费
2025年1月16日,投资者申购新股中奖后,应按照(T+2日)公告的《网上抽签结果公告》履行支付义务,网上投资者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2025年1月16日(T+2)日末,中标投资者应确保其资本账户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3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近申报放弃认购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线认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
2025年1月16日(T+2日)日底,中标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托管人等。)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应当认真核实,并于2025年1月17日(T+3日)15: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截至2025年1月17日(T+3日)16:00.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付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的交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认购。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发起人(主承销商)承销。
(十一)发行地点
各证券交易网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联网。
投资者放弃部分认购股份的处理
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以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发行新股,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但未达到发行数量时,因线下和线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认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
请参见2025年1月20日,线下、线上投资者获得未付款金额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T+4日)发布的《发行结果公告》。
七、暂停发行
本次发行可因下列情形暂停:
1、线下认购总量小于线下初始发行数量;
2、网上认购不足,认购不足部分回拨线下后,线下投资者未能全额认购;
3、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影响发行;
5、根据《管理办法》和《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责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暂停或暂停发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如发生上述情况,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宣布暂停原因和恢复发行安排。投资者已支付认购款的,发行人、发起人(主承销商)、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支付投资者的退款。暂停发行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后,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选择机会重启发行。
八、余股包销
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少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数量不得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本数),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未达到公开发行数量时,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因线下和线上投资者未足额支付认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份。
余股包销发生时,2025年1月20日(T+4日),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剩余股份包销资金与线下、线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起人承销费后转让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并将包销股份登记为发起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证券账户。
九、发行费用
线下发行不向线下投资者收取佣金、转让费和印花税。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
十、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富岭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桂兰
联系地址:金塘南路88号,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
联系人:潘梅红
电话::0576-86623577
传真:0576-86623099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层、15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6551360、010-66551370
发行人:富岭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3日
责编:戴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