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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控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2025年1月15日,广东顺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控发展”)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相关交易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题会议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充分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和投资优势,为公司的前瞻性布局提供协调支持,探索潜在的优质投资项目,建立内部投资风险隔离防火墙机制,公司认购广东顺德顺信质量投资基金合伙(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顺信合伙”)2000万元,顺信合伙定向投资于广东顺德新质量投资基金合伙(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质量基金”),公司认购新质量基金投资3000万元,公司总投资5000万元。

  2、顺控发展及相关方完成认购出资后,顺芯合伙企业与新质力基金的股权结构如下:

  注:顺鑫合伙企业、新质力基金的最终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将根据各合伙人的协议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通过情况进行调整。

  3、广东顺德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高新投资”)是广东顺德科技创新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创新集团”)100%持股的全资孙公司,新质力基金的普通事务合伙人广东顺德科技创新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创新基金公司”)是科技创新集团100%持股的全资孙公司。新质力基金有限公司合伙人佛山市顺德创新风险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母基金”)是科技创新集团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科技创新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控股集团”)持股32.006%的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佛山市顺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顺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直接持有科技创新集团67.994%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确定科技创新集团、顺高投资、科技创新基金公司、顺德母基金为公司相关法人;此外,广东顺控城市投资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控城市投资”)是公司控股股东顺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投资构成与关联方的联合投资,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科技创新基金公司和顺高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协会注册为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基金经理。注册代码分别为 P1070528 和P1063195。

  5、本次投资前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永久性补充营运资金的情况。

  6、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对顺鑫合伙企业和新质力基金的投资进行会计核算。

  二、顺鑫合伙企业共同投资者

  顺鑫合伙企业于2024年12月31日在工商登记中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6MAE8FYKA3F,现认缴出资4600万元,由科技创新集团和顺高投资分别持有97.8261%、2.1739%的工商登记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必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风险投资(仅限于未上市企业的投资)(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应当依法独立开展营业执照)。本次投资完成后,顺鑫合伙企业的具体信息见本法“四、顺鑫合伙企业的具体情况和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顺鑫合伙企业其他共同投资者的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及专业投资机构:广东顺德高新技术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产权控制关系

  广东顺高投资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是科技创新集团100%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顺德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和顺控集团分别直接持有科技创新集团67.994%、32.0006%的股份,顺德区国资局是顺德区国资局的实际控制人。

  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顺高投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系见上述产权控制关系说明。此外,顺高投资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顺鑫合伙设立的投资者无一致行动关系,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主要历史沿革、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顺高投资成立于2013年9月,主要从事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含公开募集基金)、投资管理。主要投资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近三年主营业务没有重大变化。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1月至9月营业收入204.34万元,净利润10.79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9.010.89万元,净资产8.934.22万元。

  (二)关联方及共同投资机构:广东顺德科技创新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产权控制关系

  顺德区国资局是科技创新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科技创新集团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系见上述产权控制关系说明。此外,科技创新集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顺鑫合伙成立的投资者无一致行动关系,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主要历史沿革、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科技创新集团成立于2011年12月,主营业务包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供应链金融等,以“风险投资基金、战略产业投资、科技金融服务”三大主营业务板块为支撑,探索金融服务矩阵建设,为顺德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和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增添引擎。该公司的主营业务在过去三年中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1月至9月营业收入18497.09万元,净利润18649.54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376、740.76万元,净资产246、328.42万元。

  (三)关联方及共同投资机构:广东顺控城投房地产有限公司

  1、产权控制关系

  顺德区国资局持有顺控集团90.4095%的股权,是顺控城市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顺控城投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见上述产权控制关系说明。此外,顺控城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顺信合伙成立的投资者无一致行动关系,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主要历史沿革、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顺控城投成立于1992年7月,专注于区域开发、房地产开发、投资运营三大核心业务,近三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1月至9月营业收入27,170.59万元,净利润-17,722.09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2,276,650.94万元,净资产为584,794.15万元。

  三、新质力基金共同投资者

  2024年12月31日,新质力基金在工商登记中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6MAE8Y5009B,现认缴出资额为500万元,由科技创新集团和科技创新基金分别持有80%、20%的工商登记经营范围:以私募股权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只有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才能从事经营活动);风险投资(未上市企业限投资);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应当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本次投资完成后,新质量基金的具体信息见本议案“五、新质量基金的具体情况和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新质量基金的其他共同投资者如下:

  (一)关联方及专业投资机构:广东顺德科技创新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1、产权控制关系

  广东顺高投资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是科技创新集团100%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顺德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和顺控集团分别直接持有科技创新集团67.994%、顺德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是科技创新基金公司32.006%的实际控制人。

  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科技创新基金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系见上述产权控制关系说明。此外,科技创新基金公司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新质量基金的投资者无一致行动关系,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主要历史沿革、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科技创新基金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主要从事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含公开募集基金)、投资管理。主要投资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近三年主营业务没有重大变化。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1月至9月营业收入348.68万元,净利润185.25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1.276.27万元,净资产184.44万元。

  (二)关联方及共同投资机构:佛山市顺德创新创业母基金有限公司

  1、产权控制关系

  科技创新集团持有顺德母基金100%的股权,顺德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和顺控集团分别持有67.994%的科技创新集团、顺德母基金的实际控制人是顺德区国资局,股份为32.006%。

  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顺德母基金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系见上述产权控制关系说明。此外,顺德母基金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新质量基金的投资者无一致行动关系,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主要历史沿革、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顺德母基金成立于2016年10月,主要投资于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从事创新风险投资咨询和服务业务。近三年主营业务没有重大变化。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1月至9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396.17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51、643.89万元,净资产为50、747.81万元。

  (3)联合投资机构:广东顺晋新材料产业园有限公司

  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广东顺晋新材料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晋新材料”)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其他参与设立新质力基金的投资者没有相关关系或利益安排,也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行动关系。

  (4)联合投资机构:佛山市振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佛山市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富投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参与设立新质量基金的其他投资者无一致行动关系,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联合投资机构:广东顺德顺芯质量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顺鑫合伙定向投资于新质量基金。具体情况见本议案“一、交易概述;二、顺鑫合伙企业共同投资者”和“四、顺鑫合伙企业具体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四、顺芯合伙企业的具体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顺德顺芯质量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管理人:顺高投

  (二)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所有合伙人应当分期向合伙企业支付认购出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发出实收出资的付款通知,各合伙人应当按照付款通知约定的时间按期足额实收出资。本合伙协议约定的所有认购出资额应在本协议规定的投资期内支付。投资期结束后,原则上不支付剩余未支付出资;合伙人同意减少认购出资。

  (三)本合伙企业的目的

  本合伙企业的目的是投资于广东顺德新质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四)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为7年,其中合伙企业自首次交付之日起的前4年为合伙企业的“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3年为“退出期”。为维护合伙企业利益,合伙人会议同意合伙企业可延长3年。

  (五)本合伙企业的管理费

  各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不收取管理费。

  (六)投资决策和风险防范

  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名成员(包括一名董事)组成,基金经理负责任命委员会成员,并指定人员担任董事会成员。实行一人一票制度,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管理人将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合同,并根据投资委员会作出的投资决定达成其他协议、承诺,完成项目投资和退出。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合伙企业的投资事宜。管理人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内幕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措施等内部管理制度,尽最大努力防范投资风险。

  (七)合伙人会议

  1、合伙人会议不得讨论与合伙事务执行有关的潜在投资项目或其他事项,有限合伙人不得通过合伙人会议控制合伙企业的管理和其他活动,但合伙人认为有必要向合伙人会议讨论和决策的除外。

  2、下列事项经合伙人会议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1)修订本协议的内容,但本协议明确授权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独立决定的除外;(2)根据本协议批准更换普通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和执行合伙人(或共同执行合伙人)的关联方的议案;(3)根据本协议批准普通合伙人转让其持有的任何合伙权益;(4)解散合伙企业;(5)清算期间清算人的选择;(6)根据本协议除名或更换普通合伙人;(7)根据本协议同意选择或接受新的普通合伙人;(8)合伙企业存续期的变更;(9)根据本协议审议的非现金方式分配合伙企业财产;(10)聘请审计机构;(11)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应经合伙人会议审议批。

  (八)退出机制

  投资项目的退出机制包括但不限于:(1)合伙企业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转让被投资企业的股份;(2)合伙企业可以直接转让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股份或资产;(3)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减资后,合伙企业分配被投资企业的财产。

  (九)可分配收入的分配顺序和原则

  1、返还所有合伙人的实收出资:按本协议确定的实收出资比例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直至每个合伙人根据本条获得的累计收入分配总额等于当时支付给合伙企业的实收出资总额;

  2、超额收益分配:前项分配完成后仍有余额的,按全体合伙人实收出资比例继续分配给全体合伙人。

  五、新质力基金的具体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新质力基金的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顺德新质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经理:科技创新基金公司

  3、基金规模:新质量基金设立第一阶段拟议不超过2.3亿元。第二阶段,根据后续情况,选择机会引入其他投资者作为LP,通过扩张形式参与基金投资,暂定投资金额为7000万元;顺德母基金继续认购不超过3000万元(总认购规模不超过30%),以各方决策为准。

  4、原则上,合伙企业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合伙企业总规模的20%,也不得成为项目最大股东;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获得顺德母基金的书面同意。

  (二)新质力基金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所有合伙人应分期向合伙企业支付认缴出资。第一阶段实收出资额为认缴出资额的30%。第二阶段实收出资的支付时间根据合伙企业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和确定,即当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投资金额达到合伙企业第一阶段累计实收资金的70%时,管理人应当发出第二阶段实收出资的支付通知,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支付通知时间足额支付实收出资。本合伙协议约定的所有认缴出资额应在本协议规定的投资期限内支付。投资期限届满后,如有剩余未支付

  顺德母基金:本合伙企业承诺在存续期内向顺德区企业投资的资金总额不得低于顺德母基金实收出资的1.5倍。自顺德母基金投资合伙企业之日起两年内,合伙企业返还顺德区注册企业的资金总额不得低于顺德母基金实收出资规模的70%,三年内不得低于顺德母基金实收出资规模的100%。具体规定和返还标准参照《顺德区创新风险投资顺德母基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顺德办发[2022]27号]、顺德区创新创业投资顺德母基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顺科发展〔2020〕执行55号及相关规定。

  本基金存续期内,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企业返还资金总额不低于陈村镇国有资本投资者(振福投资)参股资金额的100%,返还资金认定标准参照顺德母基金执行。本条所述返还投资标准符合《顺德区创新风险投资顺德母基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顺福办发[2022]27号]、顺德区创新创业投资顺德母基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顺科发展〔2020〕55号]要求的,可计入顺德母基金回投指标。

  (三)本合伙企业的目的

  本合伙企业的目的是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生物医学等新生产力行业,实现资本增值,为合作伙伴获得长期投资回报。

  (四)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为7年,其中合伙企业自首次交付之日起的前4年为合伙企业的“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的三年为“退出期”。合伙人会议同意,合伙企业的存续期可延长两年,以维护合伙企业的利益。

  (五)本合伙企业的管理费

  1、管理费作为向合伙企业提供的管理服务的对价,由合伙企业承担。合伙企业应当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除经管理人同意减免外,年度管理费按以下方式计算:(1)投资期内每12个月的管理费为: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实收出资金额×2%(以计费期间合伙企业每日加权平均实收出资总额为计费基数,每年计算365天,下同),按所有合伙人的实收出资比例分摊;(2)退出期间每12个月的管理费为:项目对应的实际投资本金尚未完全退出×1%(以计费期间每日加权平均未完全退出项目对应的实际投资本金为计费基数);(3)延长期(如有)、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2、所有合伙人同意,如果基金自成立三年以来仍未能满足顺德区注册企业投资总额不低于顺德母基金实收出资总额的100%,顺德母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合伙企业投资顺德地方项目资金额度与顺德母基金出资额度的差额,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回收顺德母基金已缴管理费或减免后续年度相应差额的管理费,直至合伙企业投资顺德区注册企业总资金不低于顺德母基金实收出资总额的100%;其他合伙人不要求管理人在这种情况下退还已收管理费或减免管理费。

  (6)投资决策和风险防范

  1、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7名成员(包括1名主席)组成,由基金经理指定,并指定人员担任主席。实行一人一票制度,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批准。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合伙企业评估和决策投资项目和投资计划的常设机构,负责基金投资和退出策略、投资政策的制定、基金投资业务和项目退出的决策。

  2、管理人将根据投资委员会的投资决定,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合同,达成其他协议、承诺,完成项目投资和退出。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合伙企业的投资事宜。管理人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内幕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措施等内部管理制度,尽最大努力防范投资风险。

  3、投资决策委员会设有多名观察员,顺德母基金和顺控发展各提名1名。投资决策委员会观察员的任期与合伙企业相同。观察员有权参加投资委员会会议,但不享有投票权,同时查阅基金档案、投资项目相关信息,包括商业计划、财务数据、调整报告、会议决议等,也有权评估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监督合伙企业按照相关协议和顺德创新风险投资顺德母基金管理措施(2022 年度修订)【顺府办发[2022]27号】规定的投资经营要求,监督合伙企业按照有关协议和本办法规定的要求进行投资经营,并提出风险防控或投资建议或意见。

  4、不符合《顺德区创新风险投资母基金管理办法》(2022年) 年度修订)【顺福办发[2022]27号】第十三条规定的基金经营事项和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基金经营事项,顺德母基金委派代表有权对经营事项向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出否决意见。

  5、有限合伙人有权对有限合伙人有投资意向或与其业务相关的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调查、交易谈判。

  (七)合伙人会议

  1、合伙人会议不得讨论与合伙事务执行有关的潜在投资项目或其他事项,有限合伙人不得通过合伙人会议控制合伙企业的管理和其他活动,但合伙人认为有必要向合伙人会议讨论和决策的除外。

  2、下列事项经合伙人会议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1)修订本协议的内容,但本协议明确授权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独立决定的除外;(2)根据本协议批准更换普通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和执行合伙人(或共同执行合伙人)的关联方;(3)根据本协议批准普通合伙人转让其持有的任何合伙权益;(4)合伙企业解散;(5)清算期间清算人的选择;(6)除名或更换普通合伙人;(7)根据本协议同意选择或接受新的普通合伙人;(8)变更合伙期限;(9)非现金分配合伙财产;(10)根据现有有限合伙人的增资或新的有限合伙人;(11)聘请审计机构;(12)本协议中约定的其他事项。

  (8)退出机制

  投资项目的退出机制包括但不限于:(1)合伙企业可以依法通过证券市场转让被投资企业的股份;(2)合伙企业可以直接转让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出资份额或资产,实现退出;(3)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减少资本后,被投资企业的财产应当分配。

  (九)可分配收入的分配顺序和原则

  1、返还所有合伙人的实收出资:按本协议确定的实收出资比例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直至每个合伙人根据本条获得的累计收入分配总额等于当时支付给合伙企业的实收出资总额;

  2、有限合伙人的门槛回报:前项分配完成后仍有余额的,按实收出资比例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直至按年化单利6%(6%)的年回报率计算累计分配额的门槛回报(“门槛回报”)(每年按365天计算,门槛收益计算期自每期实际支付出资之日起至实际分配之日止)。;

  3、超额收益分配:前项分配后仍有余额的,其中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其余80%按实收出资比例分配给其他有限合伙人。

  六、与专业投资机构及关联方共同投资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有助于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和投资优势,为公司的前瞻性布局提供协调支持,探索潜在的优质投资项目,建立内部投资风险隔离防火墙机制,降低投资风险。

  (2)外商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资金来自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后续投资根据基金的投资进度安排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相关合伙企业的业务不会与公司竞争或相关交易。公司计划与投资基金进行相关交易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

  七、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种关联交易

  2024年1月至9月,由于生产经营需要,顺控发展及其子公司与科技创新集团及其控制企业(不含本次交易)共发生了124.46万元的采购项目履约担保服务和水电费、光伏供电和节能服务;向顺控城投及其控制企业(不含本次交易)提供工程服务交易总额5.21万元。

  八、风险提示

  这项投资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调控、国家产业政策和税收政策变化风险、经营风险等风险。同时,可能存在收入低于预期、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降低投资风险,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查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独立董事特别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3、广东顺德顺芯质量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4、广东顺德新质量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5、关联交易概述表

  广东顺控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3039 证券简称:顺控发展 公告编号:2025-004

  广东顺控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批准广东顺控发展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证监会许可[2021]413号)批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首次向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万股,每股发行价5.86元,募集资金总额363.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3月1日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每天到达账户,出具《广东顺控发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后实收股本验资报告》(天职[2021]8996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和管理

  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募集资金,与发起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和注销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四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顺德右滩水厂二期扩建项目和顺控发展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将上述两个募集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信息网上发布。(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告》(公告号:2024-057)。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已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基本账户17、787、372.82元,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注销上述账户后,中国银行证券有限公司与上述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顺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3039 证券简称:顺控发展 公告编号:2025-002

  广东顺控发展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广东顺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控发展”)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布。会议应出席9名董事,实际出席9名董事。会议由陈海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证券事务代表刘彩苗女士出席。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认购广东顺德顺心质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万元出资额,定向投资广东顺德新质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时,公司认缴广东顺德新质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万元。公司总投资5000万元自有资金。

  投票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独立董事专题会议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相关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25-003)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信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广东顺控发展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6日

责编:戴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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