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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预测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业绩预测的具体适用情况:净利润扭亏为盈;

  2、预计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4万元至43.4万元,同比增长绝对值为220.28%-247.4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400.00万元至400.00万元,同比增长绝对值为173.57%-191.74%。与去年同期相比,将扭亏为盈。

  1.本期业绩预测

  (一)业绩预测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测

  1、据财务部门初步估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将在2024年达到350.4万元至43.4万元,绝对值同比增长220.28%-247.46%。与去年同期相比,将扭亏为盈。

  2、预计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400.00万元至40,400.00万元,同比增长绝对值为173.57%-191.74%。与去年同期相比,将扭亏为盈。

  (三)本期业绩预测为公司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根据经营情况初步计算。

  二、去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利润总额:-34053.16万元;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9431.60万元;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4039.35万元。

  (二)每股收益:-0.10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1、在报告期内,随着第三代制冷剂配额计划的正式实施,其供需模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一方面,第三代制冷剂的供应受到配额的控制;另一方面,下游市场需求同比显著增长,供需关系促进了第三代制冷剂价格的持续上涨。公司制冷剂业务利润作为行业领先的第三代制冷剂企业,在报告期内快速增长,显著提高了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同时,公司作为国内氟冷却技术的先驱之一,掌握了全氟聚醚试验技术,具有六氟丙烯聚合物的工业化和商业着陆能力,提前布局了冷板液体冷却和浸没液体冷却行业。

  2、报告期内,随着数据中心和储能行业的蓬勃发展,电子元器件市场需求不断恢复。通过深化与现有客户的合作,积极拓展新客户,电子元器件行业的产能利用率同比显著提高。此外,公司内蒙古乌兰察布的积层箔和化成箔的产能稳步释放,规模效应逐渐显现,化成箔单位的生产成本进一步降低,公司营业利润同比大幅增长。

  3、在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大客户战略,为大客户提供全面的产品解决方案,有效提高了大客户的合作粘性,扩大了公司的整体订单规模。通过实现规模经济,公司的整体利润率显著提高。

  4、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一系列优化生产流程、加强成本控制、引进先进管理工具的精益管理措施,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运营成本,促进了毛利率的持续增长。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业绩预测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性。业绩预测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测数据仅为初步会计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5-12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公告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及回购方案内容

  广东阳光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9.10元/股,回购金额不低于2亿元,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详情请参阅2024年7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东阳光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回购报告》(临2024-50号)在cn上发布。

  基于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变化,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价格从“不超过9.1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2.00元/股”。;将回购资金的来源从“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除上述调整外,股份回购计划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详见2024年12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东阳光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24-78号)在cn上发布。

  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变化,为确保股份回购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计划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价格从“不超过12.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5.43元/股”。除上述调整外,股份回购计划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详情请参阅2025年1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东阳光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25-07号)在cn上发布。

  二、 实施回购

  (1)2024年7月29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24年7月30日披露了股份回购情况。详见《东阳光关于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临2024-51号)。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4、861、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最高回购价格为12.67元/股,最低回购价格为6.40元/股,平均回购价格为10.50元/股,资金总额为36、617.1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3)公司股份回购计划的实际实施与原披露的回购计划没有区别。回购金额超过回购计划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公司已按照披露的回购计划完成回购。

  (4)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回购股份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配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2024年7月30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详见《东阳光关于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临2024-51号)。截至本公告披露前,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案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和理由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计划自2024年10月24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价值,维护投资者利益。 5 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 8 1亿元(含),可根据市场情况增加。详见公司披露的《东阳光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24-67号)。

  除控股股东按照上述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实际控制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天均未买卖公司股份。

  四、 股份变动表

  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如下: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总回购股份34、861、075股,目前存放在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中。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根据公司披露的股份回购计划,股份回购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后3年内未全部实施上述目的的,依法取消未使用的股份回购,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随后,公司将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7日

责编:戴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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