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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事项。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 会议时间:2025年3月24日

(二) 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

(三) 股东出席情况:普通股股东及优先股恢复表决权的股东。

(四) 会议形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主要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结果

1. 议案名称: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具体数据未公开。

无其他重大事项需要特别说明。

三、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黄劲业、杨阳见证本次股东大会。见证意见如下:

(1) 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2) 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3) 表决方式及结果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责编:戴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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