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事项。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 会议时间:2025年3月24日
(二) 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
(三) 股东出席情况:普通股股东及优先股恢复表决权的股东。
(四) 会议形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主要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结果
1. 议案名称: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具体数据未公开。
无其他重大事项需要特别说明。
三、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黄劲业、杨阳见证本次股东大会。见证意见如下:
(1) 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2) 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3) 表决方式及结果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责编:戴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