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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恒信生活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

(上接A13版)

  截至2025年3月3日,数据来源:Wind信息(T-4日)。

  注1:如果尾数有差异,市盈率计算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2: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EPS=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淘汰部分公司是指未选择招股说明书中列出的家联科技和泉顺纸塑。由于家联科技静态市盈率高,在计算过程中作为极值淘汰;泉顺纸塑已退市,无参考数据。

与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公司在以下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①产业链和产品线的优势

在纸制餐具的生产中,公司具有PLA颗粒改性、淋浴膜、印刷、成型的全过程加工生产能力;在塑料餐具的生产中,公司具有PLA颗粒改性、片材加工、成型、印刷的全过程加工生产能力,形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掌握上述全过程的核心技术和生产技术,提高公司响应客户个性化需求的能力,缩短产品样品周期,确保大规模生产的产品质量,有效控制生产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公司拥有完整的产品线,可生产各种规格和风格的纸餐具,包括纸杯、杯套、纸盒等;塑料餐具,包括塑料杯盖、塑料杯、刀叉勺、吸管等,也可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定制。公司丰富的产品类型提高了公司的竞争力,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②技术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技术研发和创新,培养了具有丰富研发经验和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团队。公司及其子公司安徽恒信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连续六年被评为中国轻工业塑料行业(降解塑料)十大企业,被评为安徽省“特殊新”中小企业、安徽省“特殊新”冠军企业、安徽省印刷优势企业、安徽省消费品行业“三产品”示范企业,入选第四批特殊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公司重视技术和产品的持续研发,将技术研发能力视为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的核心要素。经过多年的研发投资,公司拥有5项发明专利、83项实用新型专利和19项外观设计专利,积累了PLA粒子改性技术、PLA淋膜技术、纸杯高速成型技术等核心技术体系。

公司拥有安徽企业技术中心、合肥企业技术中心和合肥工业设计中心。公司PLA环保纸杯成型车间于2018年被认定为合肥“数字车间”,PLA环保纸杯成型数字车间于2018年被认定为合肥“数字车间”,刀叉勺注塑车间于2020年被认定为合肥“数字车间”,PLA环保纸杯智能工厂项目于2020年被认定为合肥“智能工厂”。公司PLA冷饮吸管、PLA注塑餐具、PLA热成型餐具、PLA泡沫一次性餐具、PLA生物降解淋膜纸产品获得国家绿色设计产品称号。

③生物降解系列产品优势

在国内外严格禁止塑料限制政策的情况下,具有生物降解产品开发和生产能力的餐饮设备企业可以在未来的竞争中领先。公司在中国较早开展了PLA材料应用于餐饮设备的研发,在PLA粒子改性技术、PLA淋膜技术、PLA片材制备技术、PLA成型技术等方面建立了强大的技术体系,形成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PLA餐具是业内具有代表性的可生物降解产品,已成为国内咖啡、茶等知名企业的首选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可生物降解餐具收入分别为41、202.49万元、55、419.70万元、75、411.23万元和41、393.0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9.19%。、52.56%、54.04%和57.63%,可生物降解产品的收入规模和收入比例相对较高。随着未来塑料禁令和塑料限制政策的推进,公司将保持和不断提高公司在可生物降解系列产品领域的优势地位,凭借其现有优势,不断增加研发投资。

④生产规模优势

纸制品和塑料餐具产品有许多规格和类别,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市场规模巨大。企业只有具备大规模生产能力,才能提供不同规格和类别的产品,并根据下游客户的不同要求进行定制生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因此,大规模生产对纸制品和塑料餐具制造商的发展至关重要。

目前,公司已发展成为知名的纸塑餐具供应商,先后建设了多条先进的纸塑餐具生产线,形成了90亿年的纸塑餐具生产能力。公司在全国建立了多个生产基地,覆盖了可降解餐具消费市场相对集中的区域市场,具有为国内外客户大规模定制产品、快速批量交付的能力。

生产规模的优势衍生出公司在采购、生产和销售方面的优势:在采购方面,公司不仅可以保证主要原材料供应质量的稳定性,而且具有相对较强的议价能力,从而稳定产品质量,控制成本;在生产方面,由于生产规模大,生产能力强,公司可以充分发挥生产规模的优势;在销售方面,由于生产基地布局合理,客户需求响应速度快,提高了开发和服务客户的能力。

⑤质量控制优势

由于餐具与食品直接接触,下游客户对餐具的质量要求非常严格,以确保食品安全。在食品安全方面,公司和公司的主要产品通过了BRC认证、FDA认证、LFGB测试,以及国内食品接触材料和产品的相关标准,以满足高端餐饮企业对供应商的认证和测试要求。在管理体系方面,公司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SEDEX认证,完善了管理体系。在环境保护方面,公司的可生物降解产品通过了DIN、BPI等堆肥认证,其生物降解性能得到了当局的认可。

根据各产品的特点,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全过程操作指导书、检验标准和系统的质量控制措施,从原材料进厂到制造过程,再到成品检验,严格规范生产检验人员的操作标准,通过对生产检验端的严格控制,提高和稳定产量。经过质量控制流程的不断改进,完善并严格执行产品首次确认、工艺检验、仓储最终检验、出厂抽样检验等多层次检验流程,公司产品产量稳定在99.9%以上。完善的生产质量控制体系和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使“人、机、材、法、环、测”环环相扣,为确保公司产品质量、成本控制和管理改进、市场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⑥品牌和客户优势

公司非常重视品牌建设和推广,通过国内外专业展览、专业杂志、网络平台等平台进行品牌推广,积极参与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建立中英文企业推广网站,介绍产品,推广品牌,提高公司品牌在行业内的知名度。

公司凭借强大的研发创新能力、生产制造能力和可靠的产品质量,与瑞星咖啡、星巴克、马尼尔咖啡等众多终端客户形成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西茶、蜜雪冰城、可可茶等有影响力的茶叶品牌;以麦当劳、汉堡王为代表的全球连锁快餐品牌。公司积累的良好客户资源有利于加强公司的声誉宣传和提升品牌形象。

与知名客户合作,公司可以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竞争优势:品牌客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优先考虑具有生物降解特性的餐饮用具,与品牌客户合作,提高公司可生物降解产品的销量;品牌客户在行业中具有很强的前瞻性。通过配合不同产品需求的开发,可以不断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

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稀释后,发行价格为39.92元/股的发行人市盈率为19.24倍,低于2025年3月3日(T-4日)同行业最近一个月的静态平均市盈率为20.68倍,低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7.91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2)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线下发行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57人,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6514人,占无效报价后配售对象总数的97.05%;相应的有效认购总额为4,670,200万股,占无效报价后拟认购总额的96.98%。相应的有效认购倍数是战略配售回拨和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561.47倍。

(3)请注意发行价格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差异。线下投资者报价详见本公告“附表:初步询价报价”。

(4)《合肥恒信生活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82.832.00万元,发行价格为39.92元/股,相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01.796.00万元,扣除预期发行费用11.904.53万元(不含增值税)。

  (5)本次发行遵循以市场为导向的定价原则。在初步查询阶段,线下机构投资者应根据实际认购意愿进行报价。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应根据初步查询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和拟认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共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41.8094元/股)。任何投资者参与认购的,视为已接受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发行。

(6)本次发行上市后可能有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中包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有效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不能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和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认真研究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充分考虑风险因素,认真参与新股发行。

2、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新股公开发行250.00万股,全部发行为新股,不安排旧股转让。发行人预计将使用82832.00万元的募集资金。根据39.92元/股的发行价格,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101、7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904.5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89、891.47万元。如果有尾数差异,则是四舍五入造成的。本次发行存在因募集资金而导致净资产规模显著增加的风险,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利润水平和股东的长期利益产生重要影响。

3、如果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当或短期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或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的风险,导致发行人估值水平下降,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恒信生活首次公开发行250.00万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批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4〕1909年)。发行人股票简称“恒信生活”,股票代码为“301501”,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上认购和线下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恒信生活的行业为“(C22))造纸及纸制品行业”。

2、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55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所有新股均为公开发行,发行人股东不得公开发行。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0.2万股。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金额为127.50万股,占本次发行金额的5.00%。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因此,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金额与最终战略配售金额的差额为127.50万股,将返还线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1823.25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71.50%;网上发行的初始数量为726.75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8.50%。战略配售回拨后的最终线下和线上发行总数为2.5万股,线上和线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线上和线下回拨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5年3月3日进行(T-4日)完成。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综合考虑发行人的基本面、行业、可比公司的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39.92元/股,线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4.28倍(每股收益按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2)14.43倍(每股收益按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3)19.04倍(每股收益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按照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4)19.24倍(每股收益按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4、线下发行认购日和线上认购日同为2025年3月7日(T日),任何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线下发行或线上发行进行认购。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都不得参与网上认购。

(1)线下认购

线下认购时间为2025年3月7日(T日):30-15:00。

在初步查询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线下认购。线下投资者应通过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输入所有参与认购的配售对象的认购单信息,包括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认购价格为39.92元/股。认购数量应等于初步查询中提供的有效报价对应的“拟认购数量”。投资者在参与线下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并于2025年3月11日分配(T+2日)缴纳认购款。

所有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认购。如果他们同时参与线下和线上认购,则在线认购部分无效。

配售对象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深圳)、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写与注册信息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由线下投资者承担。

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进一步检查有效报价投资者和管理配售对象是否禁止,投资者应按照主承销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相关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提供材料不足以排除上述禁止,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拒绝配售。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将见证线下发行,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2)网上认购

网上认购时间为2025年3月7日(T日):15-11:30,13:00-15:00。

2025年3月7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于2025年3月5日开立证券账户(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除外)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线认购股票,自然人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网上投资者应当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认购证券。

投资者根据其在深圳市场持有的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在线认购金额。2025年3月5日,根据投资者的说法(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合并计算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的市值按照其证券账户中包含的股份数量和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网上认购金额,市值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投资者可参与新股认购。每5万元的市值可以购买一个认购单位,不足5万元的部分不计入认购金额。每个认购单位为500股,认购数量应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认购数量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票数量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7000股,不得超过根据市场价值计算的可认购金额的上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无效处理认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认购额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认购数量超过认购上限的新股认购委托视为无效委托,自动撤销。

在认购时间内,投资者应按照委托购买股票的方式填写委托书,并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书。一经申报,不得撤销订单。

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新股认购,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新股认购的,以投资者的第一次认购为有效认购,其余认购为无效认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应当合并计算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场价值。确认多个证券账户持有同一投资者的原则是证券账户注册信息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为2025年3月5日。(T-2日)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在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换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在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2025年3月11日,线下投资者支付(T+2日)当日16:00前,线下投资者应根据《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配售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全额支付新股认购资金,确保认购资金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者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天发行多只新股时,配售对象的所有配售股份均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无效。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支付,并按规范填写备注。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25年3月13日举行(T+4日)发布的《合肥恒信生活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披露了网上和线下投资者未支付的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未足额认购或未获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视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应当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违约情况。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违反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次数应当合并计算。在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在线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他们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受限制

6、网上投资者支付:网上投资者中标后,应于2025年3月11日申购新股。(T+2日)公告的《网上抽签结果公告》履行支付义务,网上投资者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2025年3月11日(T+2)日末,中标投资者应确保其资本账户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3次但未足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近申报放弃认购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线认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

7、2025年3月7日(T日),本次线下网上认购:00同时结束。认购结束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在线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在2025年3月7日(T日)启动回拨机制,并调整离线和在线发行的规模。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2、(5)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可能暂停的情况见“七、暂停发行”。

9、本公告仅简要说明股票发行,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投资者想了解本次发行的细节,请仔细阅读2025年2月27日(T-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巨潮信息网)上披露.cninfo.com.cn;网站wwwww,中证网.cs.com.cn;中国证券网站w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站w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站w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站w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站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站wwww.chinadaily.com.cn)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特别是“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风险因素,判断其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认真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

(下转A15版)

责编:戴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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