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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用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 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1500股票简称:通用股票公告号:2025-003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通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正在规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红豆集团计划将其24.41%的股份转让给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工业控制”)或其指定主体。

  ●如果股份转让顺利进行并完成,公司的控制权将发生变化。

  ●本次签署的只是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仍处于规划和意向协议阶段。能否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和具体的交易计划仍不确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仍需履行国有资产审批等有关程序。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请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股份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年1月2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红豆集团的通知,得知红豆集团于2025年1月22日与受让人签订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红豆集团计划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4.41%的股份转让给受让人,最终交易计划以各方签订的正式股份转让协议为准。如果股份转让顺利推进并实施,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一、双方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的情况

  公司名称: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兴港路

  法定代表人:周海江

  注册资本:155万元,061.5万元

  成立日期:1992年6月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外商投资和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领域除外);制造、设计、技术咨询服装、针纺织品、鞋帽、皮革、毛皮制品;商业信息咨询;财务咨询服务(不含代理记账);除国家限制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红豆杉盆景和幼苗的种植和销售。(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包括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除外,营业执照)

  红豆集团持有657、320、2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35%。无锡红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周海江、顾翠共持有696、423、05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3.81%。

  (2)受让人的情况(最终受让人由广州工业控制或其指定主体承担,在各方签署的正式股份转让协议中明确规定,以下是广州工业控制的介绍)

  名称: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

  法定代表人:景广军

  注册资本:626万元,811.7759万元

  成立日期:1978年05年2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医院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总部管理;资产管理(不含许可项目);商品零售贸易(许可批准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批准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货物除外);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停车场运营;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

  持有公司股权:未持有公司股权

  是否与红豆集团有一致的行动关系

  受让人控股股东介绍: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广州工业控制90%的股权,是广州工业控制的控股股东。

  二是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与广州工控方签订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投资者):广州工控方

  乙方(出让人):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一)协议收购

  1、双方确认,在甲方按照本协议要求完成对上市公司的全面尽职调查并最终达成收购意向后,投资者将以协议收购的形式转让出让人持有的上市公司24.41%的股份,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具体转让价格、支付安排和股份交付以双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为准。

  2、投资者保证其转让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上市公司治理安排

  1、转让方应根据投资者的要求,将部分董事提名权转让给投资者;

  2、双方合作后,在保证公司市场活力的前提下,提高公司经营效率,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最终提高股东回报率,提高合作后上市公司的行业地位。

  (三)排他期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月或本协议终止之日(以早期日为准)为排他期。如果双方已基本就本交易的核心内容达成协议,甲方已启动评估、决策等内部审批流程,则排他期将自动延长。在此期间,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其他方或人员协商、联系、签署协议、接受诚意基金或转让股份。乙方应确保其关联方遵守本条的要求。

  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乙方应对甲方造成的实质性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即甲方聘请中介机构的合理费用,包括实际支付的费用和后续支付义务但未支付的费用)。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如果股份转让顺利推进并实施,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2、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股份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签署的只是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仍处于规划和意向协议阶段。能否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和具体的交易计划仍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仍需履行国有资产审批等有关程序。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督促相关方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所有信息(www.sse.com.cn)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合理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责编:戴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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