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26证券简称:华鲁恒升号:2025-004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生化工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2月27日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2月25日发布。会议应有10名董事和10名实际董事。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
投票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常怀春、祁少卿、高景红、庄光山、于富红是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是相关董事,回避表决此案。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2月15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实现。第一次授予的187个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可以在第二个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性股票并上市,共计3、483、278股。
该提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工资和考核委员会提前审议,认为187名激励对象在年度考核中表现出色(A)187人、良好(B)0人、一般(C)0人、差(D)0人均符合终止限制的条件。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二个限制期内终止限制的条件已经实现。董事会工资和考核委员会同意将终止限制提交董事会审议。北京国丰律师事务所发表了相关验证意见。
详见《华鲁恒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条件成果公告》(www.sse.com.cn)。
二、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的》<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华鲁恒升舆情管理制度》(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提名马建春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该提案事先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审查和批准,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案仍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新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先批准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案仍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五、审议《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投票结果: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华鲁恒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建春:女,1970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曾任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齐鲁银行外部监事、山东钢铁有限公司、山东兰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能源金融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山东财经大学金融产业优化与区域发展管理协同创新中心执行副主任、烟台银行独立董事。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新刚:男,1975年6月出生,物理化学研究生,博士学位;自2007年3月起,先后担任天津大学副教授、教授、系主任;自2022年1月起担任讲座教授;2019年12月2022月5日,兰州交通大学(临时)担任校长助理/校长。职业领域是工业催化。
证券代码:600426证券简称:华鲁恒升号:2025-005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生化工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25年2月25日发布。会议应有3名监事和3名实际监事。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
投票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解除限制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核,认为公司申请解除限制的187个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第二个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条件。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87个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限制性股票3、483、278股。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生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426证券简称:华鲁恒升号:2025-006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制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果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售股数量解除:3、483、278股
●公司将在办理相关终止限售申请手续后,在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限制性股份终止限售及股份上市公告。
1.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监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核实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随后,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报告了审核申请材料。
2、2021年12月24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通过公司协同办公平台公布,公示时间自2021年12月24日起至2022年1月2日止,公示期内无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和职位进行了核实。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说明》。
3、2022年1月18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华鲁恒生化工有限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华鲁控股发行[2022]3号)。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备案,原则上同意山东华鲁恒生化工有限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月20日,公司发布《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
4、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独立董事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5、2022年2月11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2022年2月11日,《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的自查报告公告》披露。
6、202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2022年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期符合有关规定。
7、2022年4月7日,公司发布《华鲁恒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结果公告》。限制性股票首次登记日:2022年4月1日;限制性股票首次登记数量:1060万股。
8、2022年8月12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通过公司协同办公平台公布。公示时间自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21日起,公示期内无任何组织或个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监事会核实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职位。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及验证意见》。
9、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0、2022年9月27日,公司发布《华鲁恒盛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结果公告》。2022年9月23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期为84万股。
11、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首次限制性股票满足解除限制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2月15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取得成效。首次授予的190个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可以在第一个限制期内解除限制性股票并上市,共计3、533、277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案发表了明确同意,北京国丰律师事务所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12、2024年3月26日,公司发布《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首次限售期终止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告》
13、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由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两人调离公司退休,计划回购取消上述5334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由17.93元/股调整为17.08元/股。
2024年9月10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完成5334股注销。
14、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首次限制期满足终止限制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8月31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实现,预留授予的27个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可以在第一个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性股票,共计27999股。公司董事会工资考核委员会明确同意本议案,北京国丰律师事务所发表相关核查意见。
2024年9月14日,公司发布《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终止限售股票上市公告》,该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7999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23日。
15、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取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取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一人退休,计划回购取消上述人员未取消限制性股票4667股(其中第二次取消限制性股票2333股,第三次取消限制性股票2334股),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由17.93元/股调整为16.77元/股。
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重新调整202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和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目前,回购和取消程序尚未完成。
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条件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第二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条件
注: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13、114、959、474.65元。
综上所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终止限售条件已取得成效。
三、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限售期终止限售的情况
187个激励对象解除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期解除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3、483、278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1641%。
注:“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数量(股票)”为原始授予数据。在此期间,“其他激励对象”是因为退休和调离人员回购股份。、本次解除的“总数”与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比例与33.33%不同。
四、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公司在办理相关终止限制申请手续后,在股票上市流通前,在发布限制性股票终止限制和股票上市公告时,确认上市流通日期。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3、483、278股。
(3)董事和高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限制性股票的限制性解锁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执行《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具体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在买入后6个月内或者卖出后6个月内卖出公司股份,收入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收回收入。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因此该部分激励对象在转让过程中应符合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根据人力资源部门开展的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认为,首次授予的187个激励对象在年度考核中是优秀的。(A)187人、良好(B)0人、一般(C)0人、差(D)0人均符合终止限制的条件。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二个限制期内终止限制的条件已经实现。董事会工资和考核委员会同意将终止限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申请终止限售的187个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第二个限售期终止限售的条件。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87个激励对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丰律师事务所就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制性限制性限制性限制性限制性销售发布了法律意见。结论意见如下:截至本法律意见发布之日,本公司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制期将于2025年3月31日届满。本次终止限制满足相关条件,本次终止限制的激励对象和股份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仍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申请终止限制性销售的有关程序,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426证券简称:华鲁恒升公告号:2025-007
山东华鲁恒生化工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3月18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2025年3月18日9:30
召开地点: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西路24号会议室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5年3月18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5年3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在线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所有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2月27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上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www.sse.com.CN及其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没有
3、对于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4、无关联股东回避投票的议案: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投票。如果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的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表决权的总数是其名下所有股东账户持有的同类普通股和同品种优先股的总数。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网上投票系统参加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何股东账户参加。投票结束后,同一类别的普通股和同一品种的优先股被视为股东账户下的所有股东分别投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表决的,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类普通股和同一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以各类股和品种股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投票超过选举票数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候选人数的,视为无效投票。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只有在表决完所有议案后才能提交。
(六)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投票方式采用累积投票制,详见附件2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股东凭身份证出席会议(法人股东还应出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2025年3月17日(上午9日),接受委托代表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00—下午16:00)向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件或传真登记。参加会议的登记不是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要条件。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应自行承担饮食、住宿和交通费用。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4-2465426
联系传真:0534-2465017
电子邮箱:hlhszq@hl-hengsheng.com
联系人:高文军范琦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8日,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客户持有的优先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
1、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编号。投资者应在每个议案组下投票给每个候选人。
二、二。申报的股票数量代表选举的投票数量。对于每个提案小组,股东持有与提案小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总数。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的,股东大会选出董事10人,董事候选人12人,股东选出董事会提案小组选出1000股。
第三,股东应当以各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股东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投票,不仅可以将选举票数集中在候选人身上,还可以根据任何组合投票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每个提案分别累计计算票数。
四、示例:
一家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计投票制度对董事会和监事会进行改选,5名董事和6名董事候选人;2名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名监事和3名监事候选人。投票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公司100股,采用累计投票制度。他(她)在议案4.00“选举董事议案”中有500票表决权,在议案5.00“选举独立董事议案”中有200票表决权,在议案6.00“选举监事议案”中有200票表决权。
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投票提出4.00票,限于500票。他(她)不仅可以将500票集中在候选人身上,还可以根据任何组合分散在任何候选人身上。
如表所示:
责编:戴露露